《划定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一、通过信函寄至: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88号四川省环境保护厅725办公室(邮编:61004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划定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征求意见稿)》”字样。
二、通过传真发至:028-80589058。
三、通过电子邮件发至:hbtwfc@sina.cn。
附件:关于划定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6月20日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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