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定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 2018年06月20日 17时05分
  • 来源: 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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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关于划定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环境保护厅草拟了《划定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征求意见稿)。现将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寄至: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88号四川省环境保护厅725办公室(邮编:61004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划定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征求意见稿)》”字样。

      二、通过传真发至:028-80589058。

      三、通过电子邮件发至:hbtwfc@sina.cn。

      附件:关于划定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6月20日



    附件下载:

    关于划定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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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划定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 2018年06月20日 17时05分
  • 来源: 环境保护厅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关于划定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环境保护厅草拟了《划定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征求意见稿)。现将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寄至: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88号四川省环境保护厅725办公室(邮编:61004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划定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征求意见稿)》”字样。

      二、通过传真发至:028-80589058。

      三、通过电子邮件发至:hbtwfc@sina.cn。

      附件:关于划定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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