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种子、食用菌)(第二次修订)》公开征求意见

  • 2018年06月12日 10时37分
  • 来源: 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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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全省各级农业部门依法行政、合理行政,农业厅依据新修订的《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经征求厅属有关单位意见,对2014年制定、2017年修订的《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种子、食用菌)》进行了再次修订。现予以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20日。在此期间,凡对《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种子、食用菌)》(第二次修订公示稿)有意见建议的,请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四川省农业厅政策法规处反映。

      联系电话及传真:028-85505871

      电子邮箱:snytfgc@163.com

      附件:《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种子、食用菌)》(第二次修订公示稿)

    四川省农业厅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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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种子、食用菌)》(第二次修订公示稿)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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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种子、食用菌)(第二次修订)》公开征求意见

  • 2018年06月12日 10时37分
  • 来源: 农业厅
  •   为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全省各级农业部门依法行政、合理行政,农业厅依据新修订的《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经征求厅属有关单位意见,对2014年制定、2017年修订的《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种子、食用菌)》进行了再次修订。现予以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20日。在此期间,凡对《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种子、食用菌)》(第二次修订公示稿)有意见建议的,请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四川省农业厅政策法规处反映。

      联系电话及传真:028-85505871

      电子邮箱:snytfg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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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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