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化零售供用电合同》等四个示范文本公开征求意见

  • 2018年04月19日 15时59分
  • 来源: 省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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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电力市场交易需要,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了《四川省市场化零售供用电合同》、《四川省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年度双边交易购售电合同》、《四川省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和《四川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年度双边交易购售电合同》四个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18年5月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118号1104(邮政编码:61001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市场化零售供用电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cgshtc@163.com。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4月1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四川省市场化零售供用电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
    附件2、四川省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年度双边交易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
    附件3、四川省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
    附件4、四川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年度双边交易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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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市场化零售供用电合同》等四个示范文本公开征求意见

  • 2018年04月19日 15时59分
  • 来源: 省工商局
  •   根据电力市场交易需要,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了《四川省市场化零售供用电合同》、《四川省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年度双边交易购售电合同》、《四川省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和《四川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年度双边交易购售电合同》四个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18年5月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118号1104(邮政编码:61001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市场化零售供用电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cgshtc@163.com。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4月1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四川省市场化零售供用电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
    附件2、四川省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年度双边交易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
    附件3、四川省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
    附件4、四川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年度双边交易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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