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 2017年03月16日 12时12分
  • 来源: 省卫生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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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提升公众对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知晓率,我委组织草拟了《四川省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17年3月27日前反馈我委政策法规处。 

      联 系 人:谭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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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四川省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3月6日



    四川省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提升公众对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知晓率,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川委发﹝2016﹞31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国卫法制发〔2016〕47号)精神,结合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各项部署,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按照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战略部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卫生计生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卫生计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依法执业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的法治观念、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社会对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知晓率明显提升。

      (三)工作原则。坚持围绕我省“十三五”卫生计生发展中心工作,服务卫生计生工作改革发展大局;坚持以满足卫生计生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坚持学用结合,促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分类指导,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创新发展,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通过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行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促进全系统了解掌握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四川的重大意义,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普法工作的基础性、根本性任务,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全体人员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牢固树立宪法权威,护宪法尊严,促进宪法实施,培养民主法制观念,筑牢遵纪守法底线。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学习宣传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规范医疗服务提供和服务行为的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和正常医疗秩序。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精神卫生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保障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大力宣传《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权益,促进母婴健康。大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不断提高计划生育管理法治水平。大力宣传《献血法》,推动无偿献血,保障血液供应和安全。大力宣传《中医药法》、《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大力宣传卫生标准,尤其推动各项强制性卫生标准全面、正确实施。

      (五)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推进卫生计生依法治理工作,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律条文变成引导、保障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基本准则。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和《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进一步提升卫生计生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和行业管理法治化水平。支持各类卫生计生行业学(协)会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等作用。

      (五)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和道德建设。坚持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以法治教育为抓手,坚持依法行政,把普法活动和思想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践行新时期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倡导良好医德医风。培育卫生计生特色法治文化,引导卫生计生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结合全民健康促进行动、爱国卫生运动、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卫生精准扶贫等主题活动,利用各种卫生计生节日纪念日,推动卫生计生法治文化与地方、行业、企业、社区等文化的融合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

      三、对象和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全体人员和全社会。

      (一)重点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要把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原则作为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创新学法途径,采用“以案说法”、观摩庭审等方式。完善领导干部日常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法治讲座等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入职培训、晋级培训及其他培训的必训内容。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列入本系统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二)切实加强医疗卫生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要深入推进“法律进医院”活动。不断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法治教育,要在新上岗人员培训、在职培训和年度考核纳入卫生计生法律知识,学习掌握《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与其执业行为密切相关的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继续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的卫生计生法律知识学习,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切实做到依法执业和依法履职。加强反腐倡廉和治理商业贿赂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学习,增强廉洁行医自觉性。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窗口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加大对医疗卫生人员学法用法的考核评价,探索将考核成绩作为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和竞聘上岗等的重要依据。

      (三)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卫生计生法治宣传教育。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卫生计生改革发展需要,因地制宜开展有特色的卫生计生法治宣传教育。要结合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将针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宣传作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途径,宣传《刑法修正案(九)》等,加大对医闹震慑力度,维护正常医疗秩序。要采用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与其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大母婴保健、疾病预防控制、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和计划生育等的宣传教育,加大宣传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增进广大人民群众对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知识的认识,提高依法维护生命健康权益的法律意识。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本规划从2017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底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第一季度,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成立“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机构,制定规划、准备教材、培训骨干,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工作。各市(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七五”普法规划要于2017年6月30日前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至2020年,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都要根据本规划确定的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并做好每年度总结检查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由各市(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对本辖区卫生计生系统“七五”普法工作的考核验收,并将总结于2020年9月底前报送省卫生计生委,我委将适时进行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部署普法工作。在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深入开展“七五普法”活动,是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卫生计生系统执法水平,促进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各级卫生计生系统必须高度重视,务必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全省卫生计生系统“七五”普法工作由统一领导。办公室设在政法处,主要负责“七五”普法工作的组织工作。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本地区卫生计生系统“七五”普法领导机制,明确领导职责,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联席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各地要根据省卫生计生委规划,结合当地政府普法工作安排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普法规划,协调、指导开展“七五”普法,督促各项普法工作的具体落实,要明确领导职责,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联席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政绩考核,与卫生计生整体工作同研究、同布置、同安排、同督查,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防止工作流于形式。同时要切实解决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所需的各项经费,配备必要的法制宣传教育设备。各市(州)卫生计生委每年向省卫生计生委报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二)完善制度建设,强化责任落实。普法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健全的制度来强化责任落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和责任书签字承诺制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明确普法责任分工、对象任务和考评标准,促进普法责任、管理责任、评查责任落实,并将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强化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干部职工旁听庭审制度。各级卫生计生系统要充分利用法庭庭审资源,普及法治观念,宣传法律知识,树立实体与程序并重意识和公平正义观念。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奖惩激励机制,要将法治教育作为干部职工上岗培训、年度考核、职务晋升和考核奖惩的重要内容,加强检查考核,落实奖惩措施。

      (三)推进工作创新,营建良好氛围。各级卫生计生系统要切实承担起向社会公众进行普法宣传的职责,创新方式方法,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深化卫生计生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医院的“法律七进”活动,完善工作标准,建立长效机制。创新载体阵地,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推进法治宣传橱窗、法治广场、法治公园等提档升级。在卫生计生系统机关、医疗服务机构的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增加卫生计生法治宣传教育功能。依托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宣传法律,推动普法教育向公共文化场所延伸覆盖。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手机屏等,推送卫生计生法治宣传教育内容。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完善农村卫生、计生、人口法治宣传设施,依托村医,培养卫生计生“法律明白人”,形成“一传十”、“十传百”裂变式的普法态势。强化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开展新媒体普法益民服务,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微电影、客户端开展普法活动。推进卫生、计生、人口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建设,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数据开放和共享。要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内部普及法律知识、学习法律知识的力度,积极依托内部刊物、信息网络平台开展法律教育、法律指导和法律服务,尤其是要加强卫生计生人口法学实务的研究,做到寓实战指导与普法教育于一体。要着力培养卫生计生系统法治教育队伍,有条件的地方可挑选法律业务精、素质高的干部职工建立法制教育宣传人才资源库,并积极依托法律职业者和其他法律专业人士等力量,组织开展普法活动。各级卫生计生系统要及时总结普法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加强信息交流,共同推动我省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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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 2017年03月16日 12时12分
  • 来源: 省卫生计生委
  •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提升公众对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知晓率,我委组织草拟了《四川省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17年3月27日前反馈我委政策法规处。 

      联 系 人:谭雅文 

      联系电话:028-86139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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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四川省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3月6日



    四川省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提升公众对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知晓率,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川委发﹝2016﹞31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国卫法制发〔2016〕47号)精神,结合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各项部署,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按照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战略部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卫生计生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卫生计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依法执业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的法治观念、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社会对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知晓率明显提升。

      (三)工作原则。坚持围绕我省“十三五”卫生计生发展中心工作,服务卫生计生工作改革发展大局;坚持以满足卫生计生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坚持学用结合,促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分类指导,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创新发展,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通过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行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促进全系统了解掌握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四川的重大意义,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普法工作的基础性、根本性任务,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全体人员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牢固树立宪法权威,护宪法尊严,促进宪法实施,培养民主法制观念,筑牢遵纪守法底线。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学习宣传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规范医疗服务提供和服务行为的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和正常医疗秩序。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精神卫生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保障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大力宣传《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权益,促进母婴健康。大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不断提高计划生育管理法治水平。大力宣传《献血法》,推动无偿献血,保障血液供应和安全。大力宣传《中医药法》、《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大力宣传卫生标准,尤其推动各项强制性卫生标准全面、正确实施。

      (五)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推进卫生计生依法治理工作,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律条文变成引导、保障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基本准则。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和《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进一步提升卫生计生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和行业管理法治化水平。支持各类卫生计生行业学(协)会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等作用。

      (五)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和道德建设。坚持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以法治教育为抓手,坚持依法行政,把普法活动和思想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践行新时期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倡导良好医德医风。培育卫生计生特色法治文化,引导卫生计生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结合全民健康促进行动、爱国卫生运动、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卫生精准扶贫等主题活动,利用各种卫生计生节日纪念日,推动卫生计生法治文化与地方、行业、企业、社区等文化的融合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

      三、对象和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全体人员和全社会。

      (一)重点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要把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原则作为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创新学法途径,采用“以案说法”、观摩庭审等方式。完善领导干部日常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法治讲座等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入职培训、晋级培训及其他培训的必训内容。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列入本系统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二)切实加强医疗卫生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要深入推进“法律进医院”活动。不断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法治教育,要在新上岗人员培训、在职培训和年度考核纳入卫生计生法律知识,学习掌握《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与其执业行为密切相关的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继续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的卫生计生法律知识学习,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切实做到依法执业和依法履职。加强反腐倡廉和治理商业贿赂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学习,增强廉洁行医自觉性。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窗口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加大对医疗卫生人员学法用法的考核评价,探索将考核成绩作为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和竞聘上岗等的重要依据。

      (三)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卫生计生法治宣传教育。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卫生计生改革发展需要,因地制宜开展有特色的卫生计生法治宣传教育。要结合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将针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宣传作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途径,宣传《刑法修正案(九)》等,加大对医闹震慑力度,维护正常医疗秩序。要采用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与其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大母婴保健、疾病预防控制、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和计划生育等的宣传教育,加大宣传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增进广大人民群众对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知识的认识,提高依法维护生命健康权益的法律意识。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本规划从2017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底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第一季度,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成立“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机构,制定规划、准备教材、培训骨干,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工作。各市(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七五”普法规划要于2017年6月30日前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至2020年,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都要根据本规划确定的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并做好每年度总结检查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由各市(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对本辖区卫生计生系统“七五”普法工作的考核验收,并将总结于2020年9月底前报送省卫生计生委,我委将适时进行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部署普法工作。在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深入开展“七五普法”活动,是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卫生计生系统执法水平,促进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各级卫生计生系统必须高度重视,务必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全省卫生计生系统“七五”普法工作由统一领导。办公室设在政法处,主要负责“七五”普法工作的组织工作。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本地区卫生计生系统“七五”普法领导机制,明确领导职责,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联席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各地要根据省卫生计生委规划,结合当地政府普法工作安排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普法规划,协调、指导开展“七五”普法,督促各项普法工作的具体落实,要明确领导职责,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联席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政绩考核,与卫生计生整体工作同研究、同布置、同安排、同督查,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防止工作流于形式。同时要切实解决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所需的各项经费,配备必要的法制宣传教育设备。各市(州)卫生计生委每年向省卫生计生委报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二)完善制度建设,强化责任落实。普法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健全的制度来强化责任落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和责任书签字承诺制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明确普法责任分工、对象任务和考评标准,促进普法责任、管理责任、评查责任落实,并将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强化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干部职工旁听庭审制度。各级卫生计生系统要充分利用法庭庭审资源,普及法治观念,宣传法律知识,树立实体与程序并重意识和公平正义观念。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奖惩激励机制,要将法治教育作为干部职工上岗培训、年度考核、职务晋升和考核奖惩的重要内容,加强检查考核,落实奖惩措施。

      (三)推进工作创新,营建良好氛围。各级卫生计生系统要切实承担起向社会公众进行普法宣传的职责,创新方式方法,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深化卫生计生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医院的“法律七进”活动,完善工作标准,建立长效机制。创新载体阵地,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推进法治宣传橱窗、法治广场、法治公园等提档升级。在卫生计生系统机关、医疗服务机构的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增加卫生计生法治宣传教育功能。依托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宣传法律,推动普法教育向公共文化场所延伸覆盖。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手机屏等,推送卫生计生法治宣传教育内容。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完善农村卫生、计生、人口法治宣传设施,依托村医,培养卫生计生“法律明白人”,形成“一传十”、“十传百”裂变式的普法态势。强化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开展新媒体普法益民服务,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微电影、客户端开展普法活动。推进卫生、计生、人口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建设,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数据开放和共享。要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内部普及法律知识、学习法律知识的力度,积极依托内部刊物、信息网络平台开展法律教育、法律指导和法律服务,尤其是要加强卫生计生人口法学实务的研究,做到寓实战指导与普法教育于一体。要着力培养卫生计生系统法治教育队伍,有条件的地方可挑选法律业务精、素质高的干部职工建立法制教育宣传人才资源库,并积极依托法律职业者和其他法律专业人士等力量,组织开展普法活动。各级卫生计生系统要及时总结普法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加强信息交流,共同推动我省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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