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在全省公开征集2014年立法项目

  • 2013年09月11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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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科学选择和确定我省政府立法项目,更好地集中民智,体现民意,扩大社会各界对政府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在全省范围内公开征集2014年省政府立法项目(含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就我省社会经济发展中需要地方立法解决的事项提出立法选题或立法建议。

      二、提出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立法选题时,请注明立法项目名称、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提出地方立法建议,可以反映我省现行地方立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意见或建议,也可以对已经施行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提出修改意见。

      三、提出地方立法选题或立法建议时,请写明单位、姓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寄至:成都市督院街7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邮编:610016;或者传真至(028)86605095;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至scfz66@126.com。

      四、征集立法项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0月15日止。

      

      

     

    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3年9月11日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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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在全省公开征集2014年立法项目

  • 2013年09月11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政府法制办
  •   为科学选择和确定我省政府立法项目,更好地集中民智,体现民意,扩大社会各界对政府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在全省范围内公开征集2014年省政府立法项目(含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就我省社会经济发展中需要地方立法解决的事项提出立法选题或立法建议。

      二、提出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立法选题时,请注明立法项目名称、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提出地方立法建议,可以反映我省现行地方立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意见或建议,也可以对已经施行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提出修改意见。

      三、提出地方立法选题或立法建议时,请写明单位、姓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寄至:成都市督院街7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邮编:610016;或者传真至(028)86605095;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至scfz66@126.com。

      四、征集立法项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0月15日止。

      

      

     

    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3年9月11日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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