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青川县李先生反映问题的答复
1.基本情况
按职能职责,环境保护厅将该问题转交住房城乡建设厅调查处理。青川县住建局开展调查核实,李先生未从事环卫工作,其妻子梁某为观音店乡董家村临时环卫工人。2017年12月下发2017年环卫工人工资时,发现卡上只有11个月工资1833元,尚有一个月工资167元未发放。
2.处理情况
董家村村委会于2016年2月1日与环卫工人签订用工协议,合同周期为2016年2月至2017年1月。发放2016年工资时,已包括2017年1月工资。2017年起,村委会将用工协议周期调整为自然年,发放2017年工资时,包括2017年2—12月工资,未包含已发放的2017年1月工资。
3.处理结果及反馈情况
董家村村委会工作人员现场向李先生及其妻子梁某沟通了工资减少原因。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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