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攀枝花市米易县张先生反映问题的答复

  • 2018年08月29日 10时32分
  • 来源: 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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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攀枝花市张先生反映:距离住房三十米有一家公司生产磁铁矿,灰尘污染、噪音和气味影响到镇上居民正常生活。

      1.基本情况

      张先生所投诉企业为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法人罗阳勇,是铁钛精矿采选企业。投诉人张仕祥,米易县垭口镇回箐村村民,现家中有户籍人口9人,实际在该房屋内居住人口2人,张仕祥于1998年前后修建砖混结构3层住房约500平米,该房屋正面是214省道公路,屋后距离安宁铁钛公司二车间厂界围墙约3米,距生产车间约100米。执法人员在信访人住所能听见安宁铁钛公司生产设备声音和214省道车辆通行声音,室内外地面有少量黑色粉尘,无明显异味。

      2.处理情况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委托攀钢劳研所对厂界无组织粉尘、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反映该厂二车间厂界颗粒物、噪声不超标;米易县环境监测站于2018年5月4日对该公司二车间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厂界无组织颗粒物不超标;米易县环境监测站于2018年5月12日对该公司二车间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厂界噪声昼间、夜间均不超标。

      针对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二车间噪声、粉尘扰民问题,一是米易县环境保护局督促指导安宁铁钛公司加强环境治理,在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尽可能减轻噪声、粉尘对周边群众的影响;二是由米易县环境保护局严格环境监督管理,拟于不定期对该公司开展环境执法和监测,同时向周边群众公开企业环境信息;三是由当地镇政府、村委会加强农企矛盾纠纷协调,妥善解决该公司与周边农户的环境矛盾,逐步引导离公司较近农户进入新村或集镇居住,并严格控制厂区周边农户自建房和农业开发;四是协调相关部门加强214省道和铁路货场环境治理,不断提升区域环境质量。

      米易县环境保护局已将企业目前排放情况、噪声粉尘治理情况、附近农户相应诉求向米易县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

      3.处理结果及反馈情况

      该投诉人所反映环境问题经市、县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调查核实以及现场监测,所反映情况基本属实,由于投诉人自建房距离安宁公司生产车间较近,企业生产造成的环境影响客观存在,但企业厂界无组织颗粒物与厂界噪声排放均达标,环境影响有限。

      市、县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与信访人张先生进行了沟通,并到其家中了解了相关情况,投诉人对环保工作比较满意,但仍要求安宁公司将其自建房屋拆迁并安置补偿。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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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攀枝花市米易县张先生反映问题的答复

  • 2018年08月29日 10时32分
  • 来源: 环境保护厅
  •   攀枝花市张先生反映:距离住房三十米有一家公司生产磁铁矿,灰尘污染、噪音和气味影响到镇上居民正常生活。

      1.基本情况

      张先生所投诉企业为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法人罗阳勇,是铁钛精矿采选企业。投诉人张仕祥,米易县垭口镇回箐村村民,现家中有户籍人口9人,实际在该房屋内居住人口2人,张仕祥于1998年前后修建砖混结构3层住房约500平米,该房屋正面是214省道公路,屋后距离安宁铁钛公司二车间厂界围墙约3米,距生产车间约100米。执法人员在信访人住所能听见安宁铁钛公司生产设备声音和214省道车辆通行声音,室内外地面有少量黑色粉尘,无明显异味。

      2.处理情况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委托攀钢劳研所对厂界无组织粉尘、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反映该厂二车间厂界颗粒物、噪声不超标;米易县环境监测站于2018年5月4日对该公司二车间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厂界无组织颗粒物不超标;米易县环境监测站于2018年5月12日对该公司二车间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厂界噪声昼间、夜间均不超标。

      针对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二车间噪声、粉尘扰民问题,一是米易县环境保护局督促指导安宁铁钛公司加强环境治理,在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尽可能减轻噪声、粉尘对周边群众的影响;二是由米易县环境保护局严格环境监督管理,拟于不定期对该公司开展环境执法和监测,同时向周边群众公开企业环境信息;三是由当地镇政府、村委会加强农企矛盾纠纷协调,妥善解决该公司与周边农户的环境矛盾,逐步引导离公司较近农户进入新村或集镇居住,并严格控制厂区周边农户自建房和农业开发;四是协调相关部门加强214省道和铁路货场环境治理,不断提升区域环境质量。

      米易县环境保护局已将企业目前排放情况、噪声粉尘治理情况、附近农户相应诉求向米易县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

      3.处理结果及反馈情况

      该投诉人所反映环境问题经市、县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调查核实以及现场监测,所反映情况基本属实,由于投诉人自建房距离安宁公司生产车间较近,企业生产造成的环境影响客观存在,但企业厂界无组织颗粒物与厂界噪声排放均达标,环境影响有限。

      市、县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与信访人张先生进行了沟通,并到其家中了解了相关情况,投诉人对环保工作比较满意,但仍要求安宁公司将其自建房屋拆迁并安置补偿。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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