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营山县肖先生反映问题的答复
1.基本情况。对于第一条反映,经营山县国土资源局核实,该户于2003年迁建房屋,而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补助政策自2006年开始执行,故该户当时未享受搬迁补助政策。2012年该户所在磨盘村5组发现了地质灾害山体滑坡隐患,营山县已将该点纳入地质灾害隐患点,但该户房屋并未受到地灾威胁,也未申请建房。对于第二条反映,经当地国土资源局核实本人,2003年肖盛茂本人申请新建房屋,因手续不齐就动工修建,营山县明德乡政府、村干部及国土、村建工作人员对其建房进行过多次制止,该户房屋于2004年竣工,2014年营山县国土资源部门为肖先生办理土地使用证。
2.处理情况。营山县国土资源局已派人对肖先生进行了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政策宣传。
3.处理结果及反馈情况。反映情况不属实,营山县国土资源局与当地党委政府为肖先生进一步讲解宣传了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政策。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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