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东兴区李先生反映问题的答复
1.基本情况。目前,途经矮子店开行有杨柳、顺河两条农村客运班线,根据内江市物价局、内江市交通局《关于印发全市公路客运票价的通知》(内价发〔2006〕55号)。东兴区矮子店至杨柳核定票价为1元;矮子店至顺河核定票价为2元。矮子店至田家属于村道,为方便群众出行需求,2009年至2017年2月期间由东兴区城乡公交有限责任公司投入5辆7座面包车从事农村客运。运行期间票价为3元,但是企业提交报告后物价部门未正式批复。由于道路状况和经营状况较差,车辆经营期限到期后,公司已经向运管部门注销经营许可,目前该线路无运管部门正式许可的农村客运班车运行。
2.处理情况。由于杨先生不能提供车牌和有效车票,内江市三台区运管部门无法取证调查。我厅已督促内江市运管处配合当地价格主管部门通过暗访暗查等形式加强价格行为监督管理,对违法价格管理规定擅自涨价行为予以严肃处理并责令立即改正,进一步规范农村客运价格秩序,切实保护旅客的合法权益;同时责成客运班线开行企业对相关经营者、驾驶员开展价格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其守法意识。
3.处理结果及反馈情况。经厅运管局与杨先生沟通解释后,其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和理解。
责任编辑:
刘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