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津县何女士反映问题的答复
1.基本情况。成都新津县何女士反映:(1)自来水收费每吨1.85元,污水处理费0.6元,收费是否合理。(2)现在村里安装天然气,暂时没有安装,咨询以后少数人办理入户是否还会安装。
2.处理情况。省发展改革委安排新津县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局及时调查处理。针对第一个问题,经核实,新津县的乡镇(街道)已全部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在收缴自来水费时一并按标准收缴污水处理费。
针对第二个问题,经新津县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局与天然气安装企业核实,只要用户按程序提出申请,天然气安装企业承诺将满足用户需求。
3.处理结果及反馈情况。经联系宣讲政策后,何女士对省发展改革委处理情况表示满意。
责任编辑:
刘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