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自贡市富顺县申先生反映问题的答复

  • 2017年07月27日 10时21分
  • 来源: 省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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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贡市富顺县申先生反映:未经同意征了自己的地,没有得到补偿款问题。

      1.基本情况。据富顺县国土资源局调查,经省政府川府土﹝2008﹞777号及川府土﹝2013﹞698号文件批准,同意征收富世镇望云村二组集体土地共计122.69亩,其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青苗费、土地调整费等相关补偿费用共计208.34万元已通过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拨付给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由富世镇村镇财务托管中心代管。

      一是关于反映的相关补偿款分配的问题,因该问题属村民自治范畴,其分配方案是由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并实施,由富世镇政府进行监管。该组已按分配方案组织对其中的136.5万元补偿款进行了分配,剩余补偿款本组按原分配方案人均500元,由于申勇本人无账号,于2016年12月27日将此款打入了其母亲何跃其账户中。二是关于反映的青苗未获得赔偿的问题,经核查:在征地范围内无申勇的承包土地,不存在要支付青苗及零星树竹补偿。三是关于反映的征地未经申勇同意问题,县政府统征办按省政府批文,依法按程序征地,召开了社员代表大会,签订了征地协议,已将补偿款全额补偿到位给本组。

      2.处理情况。收到该问题(诉求)当天,我厅要求富顺县国土资源局对问题进行进一步核实和处理。

      3.处理结果及反馈情况。3月21日,富顺县国土资源局会同晨光科技园区管委会、富世镇望云村委会主任、望云村二组组长等相关人员与申勇同志进行对接,对他反映的问题作详细的说明并向其宣传有关征地补偿政策。同时责令富世镇望云村委会、望云村二组定期公布村社政务、财务相关情况,确保群众知情权。

      3月29日富顺县国土资源局反馈,申先生父母对国土资源局及富世镇政府、村组干部多次到家中与申先生沟通情况及相关部门对申先生的帮扶表示感谢,申先生本人对此无异议。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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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贡市富顺县申先生反映问题的答复

  • 2017年07月27日 10时21分
  • 来源: 省信访局
  •   自贡市富顺县申先生反映:未经同意征了自己的地,没有得到补偿款问题。

      1.基本情况。据富顺县国土资源局调查,经省政府川府土﹝2008﹞777号及川府土﹝2013﹞698号文件批准,同意征收富世镇望云村二组集体土地共计122.69亩,其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青苗费、土地调整费等相关补偿费用共计208.34万元已通过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拨付给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由富世镇村镇财务托管中心代管。

      一是关于反映的相关补偿款分配的问题,因该问题属村民自治范畴,其分配方案是由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并实施,由富世镇政府进行监管。该组已按分配方案组织对其中的136.5万元补偿款进行了分配,剩余补偿款本组按原分配方案人均500元,由于申勇本人无账号,于2016年12月27日将此款打入了其母亲何跃其账户中。二是关于反映的青苗未获得赔偿的问题,经核查:在征地范围内无申勇的承包土地,不存在要支付青苗及零星树竹补偿。三是关于反映的征地未经申勇同意问题,县政府统征办按省政府批文,依法按程序征地,召开了社员代表大会,签订了征地协议,已将补偿款全额补偿到位给本组。

      2.处理情况。收到该问题(诉求)当天,我厅要求富顺县国土资源局对问题进行进一步核实和处理。

      3.处理结果及反馈情况。3月21日,富顺县国土资源局会同晨光科技园区管委会、富世镇望云村委会主任、望云村二组组长等相关人员与申勇同志进行对接,对他反映的问题作详细的说明并向其宣传有关征地补偿政策。同时责令富世镇望云村委会、望云村二组定期公布村社政务、财务相关情况,确保群众知情权。

      3月29日富顺县国土资源局反馈,申先生父母对国土资源局及富世镇政府、村组干部多次到家中与申先生沟通情况及相关部门对申先生的帮扶表示感谢,申先生本人对此无异议。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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