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广安市前锋区蒋先生反映问题的答复

  • 2017年07月25日 10时19分
  • 来源: 省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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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安市前锋区蒋先生反映:我家房子被绿水洞煤矿和台泥(广安)水泥厂放炮,鉴定成了危房。

      1.基本情况。蒋先生房屋自建于1993年5月份,为两层砖泥平房,多年无人居住,房屋主体结构完整,其旁侧柴房基础与结构简陋,由片石和空心砖搭砌而成,因年久失修出现裂缝,屋顶局部垮塌。该房屋位于广安市前锋区桂兴镇工农村二组,与绿水洞煤矿矿井田边界最近直线距离1208米,对应以下地层中无煤层赋存,未有煤炭开采活动。2008年绿水洞煤矿委托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煤炭科学研究院物探研究所对蒋先生片区所在房屋基础及周边地和公路采用两种物探方法探测,结果为安全区,无任何地质异常情况存在。该房屋周边其它民房无受损现象,保持完好。

      2.处理情况。在收到群众反映的情况后,我厅第一时间向广安市、前锋区国土资源部门转去了有关诉求,并要求其立即派人现场查看有关情况。当日下午,前锋区国土资源局对蒋先生房屋、四川省华蓥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绿水洞煤矿、台泥(广安)水泥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2014年3月,广安市国土资源局前锋区分局经过前期调查核实后认为无证据证明房屋受损与人为地质灾害有关,对蒋先生提交的《人为活动导致地质灾害治理责任认定申请书》作出不予受理的行政决定。2014年5月、7月,前锋区、广安市两级人民法院先后以驳回诉讼请求、维持一审原判的方式支持国土部门关于“无证据证明房屋受损与人为地质灾害有关”的认定意见。

      3.处理结果及反馈情况。对蒋先生反映的问题,相关情况已由广安市国土资源局前锋区分局相关人员和桂兴镇政府一道与来电群众进行了沟通反馈。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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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安市前锋区蒋先生反映问题的答复

  • 2017年07月25日 10时19分
  • 来源: 省信访局
  •   广安市前锋区蒋先生反映:我家房子被绿水洞煤矿和台泥(广安)水泥厂放炮,鉴定成了危房。

      1.基本情况。蒋先生房屋自建于1993年5月份,为两层砖泥平房,多年无人居住,房屋主体结构完整,其旁侧柴房基础与结构简陋,由片石和空心砖搭砌而成,因年久失修出现裂缝,屋顶局部垮塌。该房屋位于广安市前锋区桂兴镇工农村二组,与绿水洞煤矿矿井田边界最近直线距离1208米,对应以下地层中无煤层赋存,未有煤炭开采活动。2008年绿水洞煤矿委托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煤炭科学研究院物探研究所对蒋先生片区所在房屋基础及周边地和公路采用两种物探方法探测,结果为安全区,无任何地质异常情况存在。该房屋周边其它民房无受损现象,保持完好。

      2.处理情况。在收到群众反映的情况后,我厅第一时间向广安市、前锋区国土资源部门转去了有关诉求,并要求其立即派人现场查看有关情况。当日下午,前锋区国土资源局对蒋先生房屋、四川省华蓥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绿水洞煤矿、台泥(广安)水泥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2014年3月,广安市国土资源局前锋区分局经过前期调查核实后认为无证据证明房屋受损与人为地质灾害有关,对蒋先生提交的《人为活动导致地质灾害治理责任认定申请书》作出不予受理的行政决定。2014年5月、7月,前锋区、广安市两级人民法院先后以驳回诉讼请求、维持一审原判的方式支持国土部门关于“无证据证明房屋受损与人为地质灾害有关”的认定意见。

      3.处理结果及反馈情况。对蒋先生反映的问题,相关情况已由广安市国土资源局前锋区分局相关人员和桂兴镇政府一道与来电群众进行了沟通反馈。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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