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温先生反映问题的答复
1.基本情况。成都温先生反映:自己是夜跑爱好者,了解到社会上有很多自发成立的夜跑协会,这些协会是否属于省体育局管辖范围?如果加入协会,在夜跑过程中受伤或者出现意外,协会应不应该负责并提供相应的保障措施?未来会不会纳入体育局的管理范围。
2.处理情况。收到反映情况后,政策法规与宣传处与温先生取得了联系,了解到他所说的夜跑协会不是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而是由夜跑爱好者自发成立的夜跑组织。对这类体育健身爱好者组织,体育部门更多是从业务指导、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服务,也就是一种服务型管理。对温先生关心的参与夜跑活动受伤责任问题,如果参与的是有组织者组织的活动,组织者有义务为参与者提供相应的安全保障等服务;如果组织者在活动组织过程中未尽到相应义务,就有可能被追究相应责任。提醒温先生等广大体育健身爱好者,尽量考虑参加适合自己身体健康状况的体育健身项目,自觉养成“体育健身”与“注重安全”并重的良好习惯;同时希望广大体育健身爱好者自发成立的相关组织,在组织开展体育健身活动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因人而异、科学健身”原则,切实采取多种方式正确引导、广泛开展、不断满足适合不同人群类别、不同年龄阶段体育健身爱好者需求的全民健身活动。温先生对答复表示满意。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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