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蓬山区袁先生反映问题的答复
1.基本情况。袁先生,45岁,残疾人,家庭人口2人,2014年建档立卡贫困户,2016年已脱贫。
2.处理情况。一关于在集中安置点居住户口会不会转为城市户口的问题。经核实,袁先生户籍所在地为黄丰镇四塘村,农村户口,根据现行户籍管理制度,在个人不申请迁移户口和“农转非”的情况下,是不会因为享受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而改变户籍性质的。二是关于集中安置房有没有房产证,有没有产权的问题。袁先生所居住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房,是2016实施的项目,现已搬迁入住。目前,该区政府正在统一办理房屋产权。三是关于易地扶贫搬迁是否是强制性的问题。根据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规定,搬迁对象的识别认定,要向贫困群众宣传讲透政策后,在老百姓自愿申请的基础上,才能纳入项目范围。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也要尊重搬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处理结果及反馈结果。经与袁先生电话沟通、走访面谈,对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再次做了详细宣传讲解,就相关诉求给予了解释,袁先生表示理解。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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