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红盾春雷行动”助力生态康养旅游名市建设

  • 2017年12月27日 10时58分
  • 来源: 广元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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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整治经营主体资格。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的组织和个人利用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非法开展旅游揽客宣传和从事旅行社业务。重点查处未取得旅行社经营资质的企业和个人以户外俱乐部、社区社团等方式售卖旅游线路产品,保健品销售企业和保险企业用“赠送”、“抽奖”、“会员活动”等方式组织旅游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整治旅游商品质量。严厉打击“傍名牌”、商标侵权、销售假冒伪劣及不合格旅游商品等违法行为。

      (三)治理行业“潜规则”。依法查处旅游行业商业贿赂行为,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降低旅游服务标准、强制诱导消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经营服务行为。

      (四)整治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行为。查处旅游饭店、景区(点)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星(A)级称谓,涉旅企业对服务价格、内容虚假承诺等行为。

      (五)整治合同违法行为。重点检查旅游合同补充条款、出团通知书、特别规定、行程单、店堂告示等内容,是否存在免除经营者自身责任、加重旅游者责任、排除旅游者主要权利等违法行为。

      (六)强化旅游市场侵权违法信息公示。充分发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用,依法查处一批涉旅违法案件,依法公示一批涉旅违法企业。

      (七)强化旅游消费维权行为。畅通“12315”、“12301”等消费维权渠道,重点督查各涉旅企业按照《旅游经营者处理投诉规范》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妥善处理旅游投诉纠纷情况。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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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元市“红盾春雷行动”助力生态康养旅游名市建设

  • 2017年12月27日 10时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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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整治经营主体资格。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的组织和个人利用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非法开展旅游揽客宣传和从事旅行社业务。重点查处未取得旅行社经营资质的企业和个人以户外俱乐部、社区社团等方式售卖旅游线路产品,保健品销售企业和保险企业用“赠送”、“抽奖”、“会员活动”等方式组织旅游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整治旅游商品质量。严厉打击“傍名牌”、商标侵权、销售假冒伪劣及不合格旅游商品等违法行为。

      (三)治理行业“潜规则”。依法查处旅游行业商业贿赂行为,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降低旅游服务标准、强制诱导消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经营服务行为。

      (四)整治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行为。查处旅游饭店、景区(点)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星(A)级称谓,涉旅企业对服务价格、内容虚假承诺等行为。

      (五)整治合同违法行为。重点检查旅游合同补充条款、出团通知书、特别规定、行程单、店堂告示等内容,是否存在免除经营者自身责任、加重旅游者责任、排除旅游者主要权利等违法行为。

      (六)强化旅游市场侵权违法信息公示。充分发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用,依法查处一批涉旅违法案件,依法公示一批涉旅违法企业。

      (七)强化旅游消费维权行为。畅通“12315”、“12301”等消费维权渠道,重点督查各涉旅企业按照《旅游经营者处理投诉规范》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妥善处理旅游投诉纠纷情况。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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