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新闻发布会

  • 2021年02月08日 15时59分
  • 来源: 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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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2月8日上午,泸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泸州市“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新闻发布会。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春雷行动2021”领导小组副组长佘克明作主题新闻发布。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韦光焰、市市场监管局机关党委书记任江、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和安全生产犯罪侦查支队政委胡军华参加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本次行动以“防疫治乱保安全、提质稳增促发展”为主题,开展7个执法子行动,即:“冷链物流疫情防控”“知识产权护航”“长江禁捕打非断链”“特种设备安全排险除患”“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转供电环节价格”执法子行动。

    自执法行动开展以来,市政府迅速统筹部署、狠抓落实,召开了全市动员部署会,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熊启权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强化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等20个部门的有效联动协作;各区(县)政府同步搭建专班、落实责任,建立了顺畅高效的工作协调机制。市级各部门深度谋划、联动推进,依法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有序规范了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096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7525户(次),检查学校食堂312个(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93家(次),整治重点区域235处,检测电商平台61个(次),检测广告80个(次),责令整改网站13个(次),提请关闭网站1个。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916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82万元,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62次。查办各类案件605件、案值363.54万元、罚没款377.33万元。其中:大要案件60件,重大案件6件,省局挂牌督办案件1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5件。

    特别是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中,组建了“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建立了协作机制和联络员制度,统筹全市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通过抓实七大举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一是建立冷库业态分类台账。通过动态清理,目前全市共有冷库市场主体1220个,冻库面积共95717.85平方米。其中食品销售915个、餐饮服务116个、生产加工66个、农产品基地94个、畜禽屠宰15个、仓储物流5个,其它冻库10个。二是强化追溯体系建设。推广运用“川冷链”平台,全市在“川冷链”平台上完成主体备案1684家,其中入川首站企业71家,上传冷链运输车5634次,申报进口冷链食品564批次,进行收发货追溯操作6375批次。三是推进集中监管。各区(县)分别完成了集中监管仓的建设工作,对进入我市的进口冷链食品进行集中监管,实施核酸检测、预防性全面消毒。全市已接受预约进口冷链食品14.89吨,已入仓监管3.39吨,已取得出仓证明的1.1吨。四是推进库长责任制。建立“属地库长全面负责,行业库长、企业库长分工负责”三位一体管理责任制,全市已有6个区(县)实行冷库库长责任制,已在1177个冷库公示了“一库三长”。五是加强疫苗接种。对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检验检疫人员及进口冷链食品加工、运输及销售工作人员等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全市累计接种海关、边检人员和进口冷链食品加工、运输及销售工作人员3924人。六是加强核酸检测。各部门密切配合,每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已累计完成冷链食品相关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样本共20133份,其中冷链食品及包装样本7487份、冷链其他环境样本7383份、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样本5263人次。七是实施有奖举报。发布《关于实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领域举报奖励的通告》,对销售、储存未取得“三证明、一信息”进口冷链食品以及其他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实施有奖举报,最高奖励5万元。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办冷链食品案件24件,案值金额27.4万元。

    下一阶段,我们将继续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执法力度,保障市场安全,继续深入推进“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

    一是突出工作重点。做好冷链物流疫情防控,阻断冷链物流疫情传播途径。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市场销售“四不得”要求(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无核酸检测报告、无消毒证明、无追溯信息,不得上市销售),持续加大对冷链物流经营者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打击不按规定销售冷链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守住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关口。巩固“长江禁捕打非断链”工作成果,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保护好长江流域生态安全。治理专利领域违法行为,综合施策、强化保护,激发创新活力、带动创新发展。

    二是回应民生热点。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在“春雷行动”中聚焦民生热点,在春节期间做好食品安全、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重点工作,以高质量的工作成效,确保人民群众渡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

    三是聚焦监管难点。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减轻企业负担的决策部署,持续整治不按规定执行降电价和电价优惠政策行为,打通降价“最后一公里”,确保降价政策红利全部传导到终端用户,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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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泸州市“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新闻发布会

  • 2021年02月08日 15时59分
  • 来源: 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 2021年2月8日上午,泸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泸州市“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新闻发布会。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春雷行动2021”领导小组副组长佘克明作主题新闻发布。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韦光焰、市市场监管局机关党委书记任江、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和安全生产犯罪侦查支队政委胡军华参加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本次行动以“防疫治乱保安全、提质稳增促发展”为主题,开展7个执法子行动,即:“冷链物流疫情防控”“知识产权护航”“长江禁捕打非断链”“特种设备安全排险除患”“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转供电环节价格”执法子行动。

    自执法行动开展以来,市政府迅速统筹部署、狠抓落实,召开了全市动员部署会,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熊启权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强化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等20个部门的有效联动协作;各区(县)政府同步搭建专班、落实责任,建立了顺畅高效的工作协调机制。市级各部门深度谋划、联动推进,依法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有序规范了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096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7525户(次),检查学校食堂312个(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93家(次),整治重点区域235处,检测电商平台61个(次),检测广告80个(次),责令整改网站13个(次),提请关闭网站1个。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916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82万元,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62次。查办各类案件605件、案值363.54万元、罚没款377.33万元。其中:大要案件60件,重大案件6件,省局挂牌督办案件1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5件。

    特别是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中,组建了“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建立了协作机制和联络员制度,统筹全市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通过抓实七大举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一是建立冷库业态分类台账。通过动态清理,目前全市共有冷库市场主体1220个,冻库面积共95717.85平方米。其中食品销售915个、餐饮服务116个、生产加工66个、农产品基地94个、畜禽屠宰15个、仓储物流5个,其它冻库10个。二是强化追溯体系建设。推广运用“川冷链”平台,全市在“川冷链”平台上完成主体备案1684家,其中入川首站企业71家,上传冷链运输车5634次,申报进口冷链食品564批次,进行收发货追溯操作6375批次。三是推进集中监管。各区(县)分别完成了集中监管仓的建设工作,对进入我市的进口冷链食品进行集中监管,实施核酸检测、预防性全面消毒。全市已接受预约进口冷链食品14.89吨,已入仓监管3.39吨,已取得出仓证明的1.1吨。四是推进库长责任制。建立“属地库长全面负责,行业库长、企业库长分工负责”三位一体管理责任制,全市已有6个区(县)实行冷库库长责任制,已在1177个冷库公示了“一库三长”。五是加强疫苗接种。对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检验检疫人员及进口冷链食品加工、运输及销售工作人员等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全市累计接种海关、边检人员和进口冷链食品加工、运输及销售工作人员3924人。六是加强核酸检测。各部门密切配合,每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已累计完成冷链食品相关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样本共20133份,其中冷链食品及包装样本7487份、冷链其他环境样本7383份、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样本5263人次。七是实施有奖举报。发布《关于实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领域举报奖励的通告》,对销售、储存未取得“三证明、一信息”进口冷链食品以及其他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实施有奖举报,最高奖励5万元。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办冷链食品案件24件,案值金额27.4万元。

    下一阶段,我们将继续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执法力度,保障市场安全,继续深入推进“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

    一是突出工作重点。做好冷链物流疫情防控,阻断冷链物流疫情传播途径。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市场销售“四不得”要求(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无核酸检测报告、无消毒证明、无追溯信息,不得上市销售),持续加大对冷链物流经营者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打击不按规定销售冷链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守住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关口。巩固“长江禁捕打非断链”工作成果,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保护好长江流域生态安全。治理专利领域违法行为,综合施策、强化保护,激发创新活力、带动创新发展。

    二是回应民生热点。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在“春雷行动”中聚焦民生热点,在春节期间做好食品安全、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重点工作,以高质量的工作成效,确保人民群众渡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

    三是聚焦监管难点。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减轻企业负担的决策部署,持续整治不按规定执行降电价和电价优惠政策行为,打通降价“最后一公里”,确保降价政策红利全部传导到终端用户,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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