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

  • 2019年06月20日 18时03分
  • 来源: 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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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月20日下午,泸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全市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泸州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月桂就我市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作了介绍。


    据介绍,目前,我市困境儿童主要包括:孤儿、艾滋病毒感染儿童、重病重残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户、低保户家庭儿童。截止5月底,我市共有困境儿童39282名。

    全市主要落实困境儿童四个方面的保障:

    第一,强化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一是全面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二是全面保障低保家庭儿童基本生活,分别按城市户籍每人每月540元、农村户籍每人每月320元的标准补差救助。三是全面保障特困家庭儿童基本生活,城市和农村集中供养按每人每月650元的标准,分散供养按农村每人每月400元、城市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救助。四是扩大重残重病儿童救助面。五是大力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参照本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可领到540元的补助资金。

    第二,加强困境儿童医疗康复保障。一是对孤儿、艾滋病毒感染儿童,建档立卡贫困、特困和低保家庭儿童、重病重残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二是扩大“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救治范围。三是对具有泸州市户籍的0至14周岁患有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残疾和孤独症的贫困家庭儿童,医疗费用自费部分按标准资助。四是健全弃婴和流浪乞讨未成年疾病患者的发现、护送、救治机制,对弃婴和流浪乞讨未成年病人医疗救治,实行首诊负责制和先救治后结算。

    第三,完善困境儿童教育保障。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符合就学条件的困境儿童依法完成义务教育。对孤、残、贫困儿童实施“志翔助学工程”“栋梁工程”“免息贷款”等助学行动;对孤儿年满18周岁仍接受全日制中等和高等教育的,可继续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对家庭经济困难的住校学生给予生活补贴,对建档立卡困难户学生免除校服费。对于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全面落实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政策和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实施特殊教育发展工程,加强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和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将不适合在普通学校就读的困境儿童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支持各类普通学校接受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第四,优化困境儿童照护保障。通过部门联动、政府购买服务、群团和志愿者组织参与等,切实开展困境儿童心理、情感、个性需求等精神关爱活动。全市建有亲情视频联络站(室)84个,建立寄宿制学校167所,儿童之家、家长学校等1300余个,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项目10个,让困境儿童学习无忧、玩乐有伴,亲人放心。成立泸州市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开通“12338”等妇女儿童维权热线8条,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活动150余场(次),创建“未成年人成长护航团”8个,畅通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和维权渠道。整合社会资源,在20个试点村实施关爱留守、困境儿童工作“童伴计划”,在20余所学校开展“春柳行动暖心绽放”项目,对留守、困境儿童开展心理咨询、亲情抚慰、性侵预防讲座等,呵护困境儿童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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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泸州市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

  • 2019年06月20日 18时03分
  • 来源: 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 6月20日下午,泸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全市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泸州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月桂就我市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作了介绍。


    据介绍,目前,我市困境儿童主要包括:孤儿、艾滋病毒感染儿童、重病重残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户、低保户家庭儿童。截止5月底,我市共有困境儿童39282名。

    全市主要落实困境儿童四个方面的保障:

    第一,强化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一是全面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二是全面保障低保家庭儿童基本生活,分别按城市户籍每人每月540元、农村户籍每人每月320元的标准补差救助。三是全面保障特困家庭儿童基本生活,城市和农村集中供养按每人每月650元的标准,分散供养按农村每人每月400元、城市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救助。四是扩大重残重病儿童救助面。五是大力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参照本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可领到540元的补助资金。

    第二,加强困境儿童医疗康复保障。一是对孤儿、艾滋病毒感染儿童,建档立卡贫困、特困和低保家庭儿童、重病重残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二是扩大“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救治范围。三是对具有泸州市户籍的0至14周岁患有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残疾和孤独症的贫困家庭儿童,医疗费用自费部分按标准资助。四是健全弃婴和流浪乞讨未成年疾病患者的发现、护送、救治机制,对弃婴和流浪乞讨未成年病人医疗救治,实行首诊负责制和先救治后结算。

    第三,完善困境儿童教育保障。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符合就学条件的困境儿童依法完成义务教育。对孤、残、贫困儿童实施“志翔助学工程”“栋梁工程”“免息贷款”等助学行动;对孤儿年满18周岁仍接受全日制中等和高等教育的,可继续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对家庭经济困难的住校学生给予生活补贴,对建档立卡困难户学生免除校服费。对于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全面落实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政策和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实施特殊教育发展工程,加强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和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将不适合在普通学校就读的困境儿童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支持各类普通学校接受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第四,优化困境儿童照护保障。通过部门联动、政府购买服务、群团和志愿者组织参与等,切实开展困境儿童心理、情感、个性需求等精神关爱活动。全市建有亲情视频联络站(室)84个,建立寄宿制学校167所,儿童之家、家长学校等1300余个,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项目10个,让困境儿童学习无忧、玩乐有伴,亲人放心。成立泸州市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开通“12338”等妇女儿童维权热线8条,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活动150余场(次),创建“未成年人成长护航团”8个,畅通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和维权渠道。整合社会资源,在20个试点村实施关爱留守、困境儿童工作“童伴计划”,在20余所学校开展“春柳行动暖心绽放”项目,对留守、困境儿童开展心理咨询、亲情抚慰、性侵预防讲座等,呵护困境儿童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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