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创新创业中心建设暨实施人才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人才政策新闻发布会

  • 2018年06月04日 16时25分
  • 来源: 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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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月4日上午,泸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泸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才办主任曾妍对《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创新创业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建设意见>)》和《关于实施人才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进行发布解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邓传富作了中国泸州人才发展大会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紧缺人才目录暨招聘活动发布。

      会上发布的两个政策,一手抓创新创业,以建设人才创新创业中心为目标、一手抓乡村振兴,以人才智力帮扶促进乡村振兴和精准脱贫,在去年发布的“1+N”人才新政的基础上,以更强的专业性、更大的支持力度、更灵活的改革创新对酒城人才新政进行了拓展和补充。

      《建设意见》明确到2020年,泸州将建设一支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人才队伍,人才资源总量达到80万人,引进和培育国内顶尖人才20名左右,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100个左右,入选省以上人才计划100名左右,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5000名左右,初步建成成渝城市群南部区域人才创新创业中心。

      《建设意见》全新提出“四个率先”,将把自贸区作为改革试点的突破口,率先开展干部人才管理制度改革,根据“两总控、五自主”原则,建立人才体制机制创新示范点和“双轨运行”管理模式;率先探索外籍人才便利居留就业制度,着力营造“类海外”生态环境;率先推进人才“引育管用”综合配套改革,优化人才认证体系,用好职称评审权下放政策,畅通人才合理流动渠道;率先建立市场化社会化人才服务体系,扩大用人单位用人自主权,实现人才开发市场化、社会化。

      《建设意见》全新实施“五个计划”,加强创新创业人才项目扶持。一是实施“麒麟计划”,支持引进具有独特性、创新性、领军型的项目和团队,经评定后最高可给10亿元的综合资助;每年遴选最高10个领军人才领办项目给予最高300万元资助。二是实施“菁苗计划”,在各领域遴选50名创业人才,享受6年培训和每年5000元激励;推出“人才贷”,最高可享50万元低息个人信誉贷款。三是实施“红鸥计划”,对新兴产业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20-30万元、30-40万元、40万元以上三个区间,分别按年薪的20%、30%、40%的标准给予资助,金额最高20万元。四是实施“归雁计划”,支持泸州籍大学生回乡就业、创业;对引进的重点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发放5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贴;五是实施“工匠计划”,对我市企业按规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按要求给予每人1500-6000元的补贴。

      《建设意见》大力搭建三大平台,夯实人才创新创业坚实基础。支持在泸高等学校提档升级,大力支持省内外高等学校在泸州建设分校、基地、研究院与国外高校合作开展学科建设;发展人才交流合作载体,鼓励市场化方式承办品牌活动,建设酒城国际人才港;支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

      《建设意见》鲜明衡量标尺,创新人才评价激励机制。鲜明市场化评价人才导向,在全省率先建立人才分类评价体系,改进人才岗位薪酬管理,制定毕业生最低年薪指导标准,专科4万元、本科6万元、硕士10万元、博士15万元;加大人才激励力度,设立“酒城友谊奖”,每年选聘10名专家,每人给予10万元工作津贴,设立“引才伯乐奖”,激励多渠道引才,对推荐优秀人才(团队)来泸的组织和个人,经认定后最高可获100万元的激励等;支持科技人才离岗创业;完善有利于各类人才发展的税收政策,高校、科研院所等转化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的。

      《建设意见》指出要进一步提升服务,营造创新创业人才良好服务生态。创新人才编制管理,建立编制管理与引进人才相适应的运行机制;给予大中专生租房补助,在我市城镇落户且无自有住房的大中专生,租住人才公寓3年内租金减半,在市内就业创业租房的可申请租房补助,可享受300元/月共3年的租房补助;放宽人才落户政策,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对户口办理实行24小时办结、周末节假预约办理、市内户籍业务异地办理制度;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建立人才服务卡专员制度,设立泸州“人才日”,促进人力资源服务的创新突破。

      《三年行动计划》明确要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支持一批返乡创业人才,互派一批优秀干部人才,遴选一批本土专业人才,培养一批乡村匠艺人才,建设一批智力帮扶平台,带动各级各部门加大对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人才引进培养开发力度,到2020年底,初步建成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高素质实用型人才队伍。

      《三年行动计划》提出要大力实施人才引进支持政策,开辟考录招聘绿色通道,根据贫困县需求足额保障,优化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管理模式;在返乡创业人才支持政策方面,健全返乡人员创业社会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

      《三年行动计划》强调,在干部人才下派支持政策方面,要畅通人才向基层流动渠道,实行专业技术职称特殊政策,鼓励县区自行制定有利于人才稳定人才的激励政策。在本土人才培养政策方面,要支持本土人才提升能力,推行“双向培养”模式;健全人才荣誉制度和激励政策;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补助计划。在智力帮扶平台支持政策方面,要建立智力帮扶平台支持机制,支持搭建对外合作平台,实施名校名院名企战略合作行动,帮助柔性引进急需紧缺人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邓传富在会上作了中国泸州人才发展大会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紧缺人才目录暨招聘活动发布。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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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泸州市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创新创业中心建设暨实施人才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人才政策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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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   6月4日上午,泸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泸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才办主任曾妍对《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创新创业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建设意见>)》和《关于实施人才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进行发布解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邓传富作了中国泸州人才发展大会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紧缺人才目录暨招聘活动发布。

      会上发布的两个政策,一手抓创新创业,以建设人才创新创业中心为目标、一手抓乡村振兴,以人才智力帮扶促进乡村振兴和精准脱贫,在去年发布的“1+N”人才新政的基础上,以更强的专业性、更大的支持力度、更灵活的改革创新对酒城人才新政进行了拓展和补充。

      《建设意见》明确到2020年,泸州将建设一支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人才队伍,人才资源总量达到80万人,引进和培育国内顶尖人才20名左右,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100个左右,入选省以上人才计划100名左右,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5000名左右,初步建成成渝城市群南部区域人才创新创业中心。

      《建设意见》全新提出“四个率先”,将把自贸区作为改革试点的突破口,率先开展干部人才管理制度改革,根据“两总控、五自主”原则,建立人才体制机制创新示范点和“双轨运行”管理模式;率先探索外籍人才便利居留就业制度,着力营造“类海外”生态环境;率先推进人才“引育管用”综合配套改革,优化人才认证体系,用好职称评审权下放政策,畅通人才合理流动渠道;率先建立市场化社会化人才服务体系,扩大用人单位用人自主权,实现人才开发市场化、社会化。

      《建设意见》全新实施“五个计划”,加强创新创业人才项目扶持。一是实施“麒麟计划”,支持引进具有独特性、创新性、领军型的项目和团队,经评定后最高可给10亿元的综合资助;每年遴选最高10个领军人才领办项目给予最高300万元资助。二是实施“菁苗计划”,在各领域遴选50名创业人才,享受6年培训和每年5000元激励;推出“人才贷”,最高可享50万元低息个人信誉贷款。三是实施“红鸥计划”,对新兴产业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20-30万元、30-40万元、40万元以上三个区间,分别按年薪的20%、30%、40%的标准给予资助,金额最高20万元。四是实施“归雁计划”,支持泸州籍大学生回乡就业、创业;对引进的重点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发放5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贴;五是实施“工匠计划”,对我市企业按规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按要求给予每人1500-6000元的补贴。

      《建设意见》大力搭建三大平台,夯实人才创新创业坚实基础。支持在泸高等学校提档升级,大力支持省内外高等学校在泸州建设分校、基地、研究院与国外高校合作开展学科建设;发展人才交流合作载体,鼓励市场化方式承办品牌活动,建设酒城国际人才港;支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

      《建设意见》鲜明衡量标尺,创新人才评价激励机制。鲜明市场化评价人才导向,在全省率先建立人才分类评价体系,改进人才岗位薪酬管理,制定毕业生最低年薪指导标准,专科4万元、本科6万元、硕士10万元、博士15万元;加大人才激励力度,设立“酒城友谊奖”,每年选聘10名专家,每人给予10万元工作津贴,设立“引才伯乐奖”,激励多渠道引才,对推荐优秀人才(团队)来泸的组织和个人,经认定后最高可获100万元的激励等;支持科技人才离岗创业;完善有利于各类人才发展的税收政策,高校、科研院所等转化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的。

      《建设意见》指出要进一步提升服务,营造创新创业人才良好服务生态。创新人才编制管理,建立编制管理与引进人才相适应的运行机制;给予大中专生租房补助,在我市城镇落户且无自有住房的大中专生,租住人才公寓3年内租金减半,在市内就业创业租房的可申请租房补助,可享受300元/月共3年的租房补助;放宽人才落户政策,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对户口办理实行24小时办结、周末节假预约办理、市内户籍业务异地办理制度;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建立人才服务卡专员制度,设立泸州“人才日”,促进人力资源服务的创新突破。

      《三年行动计划》明确要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支持一批返乡创业人才,互派一批优秀干部人才,遴选一批本土专业人才,培养一批乡村匠艺人才,建设一批智力帮扶平台,带动各级各部门加大对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人才引进培养开发力度,到2020年底,初步建成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高素质实用型人才队伍。

      《三年行动计划》提出要大力实施人才引进支持政策,开辟考录招聘绿色通道,根据贫困县需求足额保障,优化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管理模式;在返乡创业人才支持政策方面,健全返乡人员创业社会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

      《三年行动计划》强调,在干部人才下派支持政策方面,要畅通人才向基层流动渠道,实行专业技术职称特殊政策,鼓励县区自行制定有利于人才稳定人才的激励政策。在本土人才培养政策方面,要支持本土人才提升能力,推行“双向培养”模式;健全人才荣誉制度和激励政策;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补助计划。在智力帮扶平台支持政策方面,要建立智力帮扶平台支持机制,支持搭建对外合作平台,实施名校名院名企战略合作行动,帮助柔性引进急需紧缺人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邓传富在会上作了中国泸州人才发展大会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紧缺人才目录暨招聘活动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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