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电商营商高地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解读

  • 2020年01月15日 10时06分
  • 来源: 经济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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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电商营商高地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电商营商高地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到2022年,电商营商环境水平有效提升,政务服务流程再造取得实效,在中西部形成营商环境改革的比较优势。综合水平提档升位,全省电商交易规模达5.5万亿元,网络零售额达5000亿元,跨境电商交易额达500亿元。

    《方案》设定了15项重点任务,涉及注册登记、办理流程、配套支撑体系、纳税、市场、人才等多方面。

    《方案》规定,要实施“全程网办”“就近办”“多点办”“一次办”、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等便利化改革措施,同时,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成都市和四川自贸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开展进一步简易注销试点,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为20天。

    《方案》明确要简化纳税人办税流程,压减纳税人涉税资料四分之一以上。推行实名办税,继续积极推行电子发票,简化发行流程,探索在四川自贸试验区开展区块链电子发票试点,出台纳税人“全程网上办”和“最多跑一次”清单。

    同时,四川还将整合建立产业集中区,推动各地统筹规划建设与经济发展相匹配的电商示范基地、产业功能区及孵化器。鼓励各地对市级以上(含市级)示范基地、产业园区、孵化器的电商企业以及省级以上(含省级)电商示范企业,且营业收入达到一定标准的,给予扶持政策。原则上区域中心城市至少重点建设1个政策集成、要素集聚、功能集合和企业集中的电商产业园区。此外,还将鼓励搭建离岸注册平台,建设虚拟电商产业园。

    《方案》将支持电商人才申报“天府万人计划”。研究制定电商人才评价认定管理办法,将电商人才(团队)纳入省人才工作重点和全省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鼓励各地出台优秀人才培育扶持政策。

    责任编辑: 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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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电商营商高地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解读

  • 2020年01月15日 10时06分
  • 来源: 经济和信息化厅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电商营商高地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电商营商高地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到2022年,电商营商环境水平有效提升,政务服务流程再造取得实效,在中西部形成营商环境改革的比较优势。综合水平提档升位,全省电商交易规模达5.5万亿元,网络零售额达5000亿元,跨境电商交易额达500亿元。

    《方案》设定了15项重点任务,涉及注册登记、办理流程、配套支撑体系、纳税、市场、人才等多方面。

    《方案》规定,要实施“全程网办”“就近办”“多点办”“一次办”、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等便利化改革措施,同时,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成都市和四川自贸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开展进一步简易注销试点,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为20天。

    《方案》明确要简化纳税人办税流程,压减纳税人涉税资料四分之一以上。推行实名办税,继续积极推行电子发票,简化发行流程,探索在四川自贸试验区开展区块链电子发票试点,出台纳税人“全程网上办”和“最多跑一次”清单。

    同时,四川还将整合建立产业集中区,推动各地统筹规划建设与经济发展相匹配的电商示范基地、产业功能区及孵化器。鼓励各地对市级以上(含市级)示范基地、产业园区、孵化器的电商企业以及省级以上(含省级)电商示范企业,且营业收入达到一定标准的,给予扶持政策。原则上区域中心城市至少重点建设1个政策集成、要素集聚、功能集合和企业集中的电商产业园区。此外,还将鼓励搭建离岸注册平台,建设虚拟电商产业园。

    《方案》将支持电商人才申报“天府万人计划”。研究制定电商人才评价认定管理办法,将电商人才(团队)纳入省人才工作重点和全省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鼓励各地出台优秀人才培育扶持政策。

    责任编辑: 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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