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尊医重卫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解读

  • 2021年01月06日 09时52分
  • 来源: 四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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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尊医重卫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

    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尊医重卫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从6大方面18条措施,对四川构建尊医重卫长效机制进行了详细规定。

    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推动行业立法 提高医务人员执业安全感

    如何营造医务人员良好执业环境?《意见》明确,将加快推进《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推动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地方立法,切实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和社会公众利益,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人员进行联合惩戒。

    涉医违法如伤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等犯罪行为将被依法严厉打击。各级医疗机构要着力强化医警联动,及时报告、移送有关案件线索。公安机关要采取果断措施制止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处理,依法追究涉事人员的法律责任。各级检察院、法院、公安机关分工负责,依法从严从快惩处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此外,改善医务人员安全从业条件。加大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安全防范设施提升改造。加快推进公安机关与医院安全防范系统互联互通,提高医务人员执业安全感。加强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做好职业暴露后的应急处理。

    推动医疗卫生人才发展 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同时完善医务人员激励机制

    《意见》提出,要健全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建立适应行业特点和社会需求的医疗卫生人员培养机制和供需平衡机制。深化医教协同,鼓励在川高校增设公共卫生、全科医学、生物医药等领域学科专业,加大跨学科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不断增加优质人才供给。深化毕业后教育,开展系统化培训,不断提升卫生健康人才职业素养。大力开展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鼓励在岗医务人员提升学历层次。积极组织开展岗位大练兵等活动,持续提升医务人员岗位胜任能力。优化整合人才评价项目,加大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培养力度。

    同时,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促进公共卫生人才优先发展机制,将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健康四川行动核心考核评价指标。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设置或明确公共卫生科室,按规定配备公共卫生人员,把公共卫生人才配置、培养、使用等内容,纳入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建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首席公共卫生专家制度。建设公共卫生教育培训基地,分层分类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全覆盖培训,提升专业防控能力。

    建立健全符合卫生健康行业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的临床救治、流调溯源、现场处置等作为成果进行申报参评;利用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收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量、病案、绩效考核等数据,作为人才评价的重要依据。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医疗卫生机构可按有关规定设置特设岗位。各地要结合实际,在事业编制总量内加大统筹调配力度,保障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发展需要。加快推进公立医院员额备案制管理。鼓励探索岗编适度分离管理模式,加大“县招乡用”推进力度。加大对表现突出医疗卫生人员的培养使用。(记者 周俐君)

    责任编辑: 祝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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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尊医重卫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解读

  • 2021年01月06日 09时52分
  • 来源: 四川发布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尊医重卫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

    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尊医重卫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从6大方面18条措施,对四川构建尊医重卫长效机制进行了详细规定。

    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推动行业立法 提高医务人员执业安全感

    如何营造医务人员良好执业环境?《意见》明确,将加快推进《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推动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地方立法,切实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和社会公众利益,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人员进行联合惩戒。

    涉医违法如伤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等犯罪行为将被依法严厉打击。各级医疗机构要着力强化医警联动,及时报告、移送有关案件线索。公安机关要采取果断措施制止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处理,依法追究涉事人员的法律责任。各级检察院、法院、公安机关分工负责,依法从严从快惩处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此外,改善医务人员安全从业条件。加大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安全防范设施提升改造。加快推进公安机关与医院安全防范系统互联互通,提高医务人员执业安全感。加强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做好职业暴露后的应急处理。

    推动医疗卫生人才发展 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同时完善医务人员激励机制

    《意见》提出,要健全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建立适应行业特点和社会需求的医疗卫生人员培养机制和供需平衡机制。深化医教协同,鼓励在川高校增设公共卫生、全科医学、生物医药等领域学科专业,加大跨学科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不断增加优质人才供给。深化毕业后教育,开展系统化培训,不断提升卫生健康人才职业素养。大力开展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鼓励在岗医务人员提升学历层次。积极组织开展岗位大练兵等活动,持续提升医务人员岗位胜任能力。优化整合人才评价项目,加大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培养力度。

    同时,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促进公共卫生人才优先发展机制,将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健康四川行动核心考核评价指标。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设置或明确公共卫生科室,按规定配备公共卫生人员,把公共卫生人才配置、培养、使用等内容,纳入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建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首席公共卫生专家制度。建设公共卫生教育培训基地,分层分类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全覆盖培训,提升专业防控能力。

    建立健全符合卫生健康行业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的临床救治、流调溯源、现场处置等作为成果进行申报参评;利用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收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量、病案、绩效考核等数据,作为人才评价的重要依据。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医疗卫生机构可按有关规定设置特设岗位。各地要结合实际,在事业编制总量内加大统筹调配力度,保障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发展需要。加快推进公立医院员额备案制管理。鼓励探索岗编适度分离管理模式,加大“县招乡用”推进力度。加大对表现突出医疗卫生人员的培养使用。(记者 周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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