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的实施意见》解读

  • 2020年09月25日 09时32分
  • 来源: 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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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四川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基础研究对科技创新的源头供给和引领作用,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9月24日,实施意见全文经省政府官网发布。从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培育、管理改革,到创新能力提升,再到开放合作,实施意见从五个方面,提出了加强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的重点。

    首先是强化基础研究创新平台的建设,包括优化科技创新基地布局和加快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要求,围绕网络信息、能源、空天、人口与健康等领域,启动建设四川省实验室,加快创建国家实验室。部署建设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在基础研究人才队伍的培养上,实施意见鼓励采取特聘岗位、项目合作等方式柔性引才。支持引进人才担任省属高校院所的领导职务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研究完善基础研究薄弱地区的人才激励引导政策。实施意见明确“自由探索类项目重点支持35周岁以下的创新人才开展非共识、原创性等基础研究;重大前沿类项目优先支持40周岁以下的创新人才持续开展关键核心技术重大科学问题研究;青年科技人才类项目支持45周岁以下的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和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开展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

    深化基础研究项目管理改革,是实施意见提出的又一重点方向。四川提出探索科研经费“包干制+负面清单制”,在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方面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试点科研项目自主验收。

    在提高基础研究开放合作水平方面,实施意见要求筑牢四川区域创新支撑。支持成都做强原始创新极核,加快提升基础研究创新能力。支持绵阳高水平建设中国科技城,打造国际科技研发生产基地。支持五大经济区结合产业布局和资源优势,聚焦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

    同时,要加强川渝地区创新协同,加强国家重点区域对接合作,以及扩大国际科技开放合作。(记者 李媛莉)

    责任编辑: 贺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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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的实施意见》解读

  • 2020年09月25日 09时32分
  • 来源: 华西都市报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四川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基础研究对科技创新的源头供给和引领作用,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9月24日,实施意见全文经省政府官网发布。从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培育、管理改革,到创新能力提升,再到开放合作,实施意见从五个方面,提出了加强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的重点。

    首先是强化基础研究创新平台的建设,包括优化科技创新基地布局和加快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要求,围绕网络信息、能源、空天、人口与健康等领域,启动建设四川省实验室,加快创建国家实验室。部署建设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在基础研究人才队伍的培养上,实施意见鼓励采取特聘岗位、项目合作等方式柔性引才。支持引进人才担任省属高校院所的领导职务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研究完善基础研究薄弱地区的人才激励引导政策。实施意见明确“自由探索类项目重点支持35周岁以下的创新人才开展非共识、原创性等基础研究;重大前沿类项目优先支持40周岁以下的创新人才持续开展关键核心技术重大科学问题研究;青年科技人才类项目支持45周岁以下的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和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开展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

    深化基础研究项目管理改革,是实施意见提出的又一重点方向。四川提出探索科研经费“包干制+负面清单制”,在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方面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试点科研项目自主验收。

    在提高基础研究开放合作水平方面,实施意见要求筑牢四川区域创新支撑。支持成都做强原始创新极核,加快提升基础研究创新能力。支持绵阳高水平建设中国科技城,打造国际科技研发生产基地。支持五大经济区结合产业布局和资源优势,聚焦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

    同时,要加强川渝地区创新协同,加强国家重点区域对接合作,以及扩大国际科技开放合作。(记者 李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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