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二

  • 2019年08月02日 15时09分
  • 来源: 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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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

    8月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经省政府官方网站公布。四川提出发展目标,到2023年,在继续增强行业重要性机构资本实力的同时,其他机构平均注册资本达到3亿元以上;小微企业和“三农”在保余额占全省融资担保余额比重达到60%以上。

    为实现上述目标,实施意见明确了18项举措,着力健全融资担保机构体系、完善银担合作机制、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监督管理、完善配套支持政策等。

    明确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支小支农定位写入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要聚焦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以及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重点支持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优先为贷款信用记录和有效抵质押品不足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提供担保增信。

    省级再担保公司要合理设置合作准入条件,带动合作机构逐步提高支小支农担保业务规模和占比;合作机构支小支农担保金额占全部担保金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0%,其中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占比不得低于50%;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引导合作机构逐步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同时,风险分担机制明确,融资担保公司应通过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加强反担保抵(质)押物管理等方式有效控制风险,对小微企业和“三农”客户不收取保证金。 (记者 李媛莉)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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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二

  • 2019年08月02日 15时09分
  • 来源: 华西都市报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

    8月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经省政府官方网站公布。四川提出发展目标,到2023年,在继续增强行业重要性机构资本实力的同时,其他机构平均注册资本达到3亿元以上;小微企业和“三农”在保余额占全省融资担保余额比重达到60%以上。

    为实现上述目标,实施意见明确了18项举措,着力健全融资担保机构体系、完善银担合作机制、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监督管理、完善配套支持政策等。

    明确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支小支农定位写入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要聚焦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以及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重点支持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优先为贷款信用记录和有效抵质押品不足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提供担保增信。

    省级再担保公司要合理设置合作准入条件,带动合作机构逐步提高支小支农担保业务规模和占比;合作机构支小支农担保金额占全部担保金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0%,其中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占比不得低于50%;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引导合作机构逐步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同时,风险分担机制明确,融资担保公司应通过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加强反担保抵(质)押物管理等方式有效控制风险,对小微企业和“三农”客户不收取保证金。 (记者 李媛莉)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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