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古镇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工作的意见》解读四

  • 2019年06月11日 16时50分
  • 来源: 四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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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古镇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古镇古村落古民居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记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古镇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省古镇古村落古民居统一实施建档挂牌保护,培育创建“最美古镇”20个、“最美古村落”100个,将古镇古村落古民居塑造成为乡村振兴的靓丽名片。

    什么是古镇古村落古民居?古镇古村落又称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是指历史文物丰富、历史建筑成片、保留传统格局风貌的镇和村,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古民居是指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或历史建筑的民居。古镇古村落古民居是美丽“乡愁”的重要载体,凝聚了中华民族的精神、理念和智慧。

    关键词:目标

    到2025年四川将培育创建120个最美古镇古村落

    《意见》提出,加强古镇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对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乡村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求坚持保护优先,统筹利用;改善环境,有机更新;活态传承,突出特色三大基本原则做好保护工作,以传承乡土文化、彰显巴蜀特色、促进利用发展为方向,加大古镇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力度,切实让古镇古村落古民居成为“乡愁”守望地。

    同时。《意见》明确到2025年,全省古镇古村落古民居统一实施建档挂牌保护,培育创建“最美古镇”20个、“最美古村落”100个,建立健全适宜新时代保护与发展需要的技术体系和管理体系,进一步彰显古镇古村落古民居的历史、文化和生态价值,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态势,将古镇古村落古民居塑造成为乡村振兴的靓丽名片。

    关键词:任务

    禁止拆旧建新、拆真建假推行“拯救老屋”行动

    如何加强古镇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工作?《意见》明确了9大主要任务,包括摸清古镇古村落古民居家底、加强管理和保护修缮、提升农房品质和乡村风貌、开展“最美古镇古村落”创建行动等。《意见》要求开展全省古镇古村落古民居普查建档,积极将符合条件的古镇古村落申报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支持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民居申报文物保护单位。建立“四川古民居保护名录”和档案数据库。开展全省古镇古村落古民居相关研究和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明确保护范围、保护要求和建设管控措施。

    《意见》要求严格执行保护规划,加强规划实施监管,严控核心保护区域内各类建设活动,禁止拆旧建新、拆真建假,依法依规拆除核心保护区域违法违规建筑。推行“拯救老屋”行动,加快修缮有价值的古民居,恢复传统街巷院落风貌。创新改良建造方式,研究适宜古镇古村落特点的设计和施工方法。支持依托古镇古村落古民居开展农房建设试点,形成一批传承乡土文化、体现地域民族风貌、适宜现代生活需要的川派民居样本。加强对古镇古村落整体风貌的管控和恢复,逐步恢复乡村农耕风貌与乡土气息。对于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等问题如何处理?《意见》明确要健全适宜古镇古村落的生活污水垃圾治理体系,系统治理周边水环境,推进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加强物流集散等设施建设,改善宜居宜业基础条件。同时,推行生态透水路面,鼓励在古镇古村落内使用石板、青砖等传统路面。

    同时,《意见》提出,要在省级以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中,选择基础较好、保存完整、特色鲜明的一批镇村,开展“最美古镇古村落”评选和培育创建工作,形成具有较高影响力和认知度的“四川最美古镇古村落”品牌。支持古镇古村落挖掘保护民间文学、民间传说、民俗节庆、传统技艺等各类非物质文化资源,加强对濒危非遗项目抢救性保护。积极引导支持古镇古村落创新发展特色农业、文旅文创、健康养老、传统手工业等产业。大力推动文旅融合发展,打造一批主题旅游线路,促进文化旅游、演艺娱乐和艺术创意等新兴业态开发。支持一批传统村落创建国家3A级(含)以上旅游景区。并加强古镇古村落外部山体水系、田园风光、森林湖泊、绿化植被等方面整体保护。

    关键词:政策

    加快推动四川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立法进程

    在支持政策上,《意见》从资金、人才等多方面给予保障。在资金上,《意见》要求统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文物保护、传统村落、宜居乡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现有政策资金,支持古镇古村落古民居保护。整合相关资金和政策,对培育创建成效显著的“最美古镇古村落”进行支持,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项目。加强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等对古镇古村落的支持力度,积极预留部分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单独选址的展示服务、文化旅游等设施和项目建设。

    同时,加大古镇古村落有关法规规章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力度,加快推动四川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立法进程,不断加强文物保护执法力度。鼓励对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古镇古村落制定保护管理办法。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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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古镇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工作的意见》解读四

  • 2019年06月11日 16时50分
  • 来源: 四川发布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古镇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古镇古村落古民居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记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古镇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省古镇古村落古民居统一实施建档挂牌保护,培育创建“最美古镇”20个、“最美古村落”100个,将古镇古村落古民居塑造成为乡村振兴的靓丽名片。

    什么是古镇古村落古民居?古镇古村落又称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是指历史文物丰富、历史建筑成片、保留传统格局风貌的镇和村,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古民居是指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或历史建筑的民居。古镇古村落古民居是美丽“乡愁”的重要载体,凝聚了中华民族的精神、理念和智慧。

    关键词:目标

    到2025年四川将培育创建120个最美古镇古村落

    《意见》提出,加强古镇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对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乡村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求坚持保护优先,统筹利用;改善环境,有机更新;活态传承,突出特色三大基本原则做好保护工作,以传承乡土文化、彰显巴蜀特色、促进利用发展为方向,加大古镇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力度,切实让古镇古村落古民居成为“乡愁”守望地。

    同时。《意见》明确到2025年,全省古镇古村落古民居统一实施建档挂牌保护,培育创建“最美古镇”20个、“最美古村落”100个,建立健全适宜新时代保护与发展需要的技术体系和管理体系,进一步彰显古镇古村落古民居的历史、文化和生态价值,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态势,将古镇古村落古民居塑造成为乡村振兴的靓丽名片。

    关键词:任务

    禁止拆旧建新、拆真建假推行“拯救老屋”行动

    如何加强古镇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工作?《意见》明确了9大主要任务,包括摸清古镇古村落古民居家底、加强管理和保护修缮、提升农房品质和乡村风貌、开展“最美古镇古村落”创建行动等。《意见》要求开展全省古镇古村落古民居普查建档,积极将符合条件的古镇古村落申报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支持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民居申报文物保护单位。建立“四川古民居保护名录”和档案数据库。开展全省古镇古村落古民居相关研究和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明确保护范围、保护要求和建设管控措施。

    《意见》要求严格执行保护规划,加强规划实施监管,严控核心保护区域内各类建设活动,禁止拆旧建新、拆真建假,依法依规拆除核心保护区域违法违规建筑。推行“拯救老屋”行动,加快修缮有价值的古民居,恢复传统街巷院落风貌。创新改良建造方式,研究适宜古镇古村落特点的设计和施工方法。支持依托古镇古村落古民居开展农房建设试点,形成一批传承乡土文化、体现地域民族风貌、适宜现代生活需要的川派民居样本。加强对古镇古村落整体风貌的管控和恢复,逐步恢复乡村农耕风貌与乡土气息。对于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等问题如何处理?《意见》明确要健全适宜古镇古村落的生活污水垃圾治理体系,系统治理周边水环境,推进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加强物流集散等设施建设,改善宜居宜业基础条件。同时,推行生态透水路面,鼓励在古镇古村落内使用石板、青砖等传统路面。

    同时,《意见》提出,要在省级以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中,选择基础较好、保存完整、特色鲜明的一批镇村,开展“最美古镇古村落”评选和培育创建工作,形成具有较高影响力和认知度的“四川最美古镇古村落”品牌。支持古镇古村落挖掘保护民间文学、民间传说、民俗节庆、传统技艺等各类非物质文化资源,加强对濒危非遗项目抢救性保护。积极引导支持古镇古村落创新发展特色农业、文旅文创、健康养老、传统手工业等产业。大力推动文旅融合发展,打造一批主题旅游线路,促进文化旅游、演艺娱乐和艺术创意等新兴业态开发。支持一批传统村落创建国家3A级(含)以上旅游景区。并加强古镇古村落外部山体水系、田园风光、森林湖泊、绿化植被等方面整体保护。

    关键词:政策

    加快推动四川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立法进程

    在支持政策上,《意见》从资金、人才等多方面给予保障。在资金上,《意见》要求统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文物保护、传统村落、宜居乡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现有政策资金,支持古镇古村落古民居保护。整合相关资金和政策,对培育创建成效显著的“最美古镇古村落”进行支持,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项目。加强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等对古镇古村落的支持力度,积极预留部分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单独选址的展示服务、文化旅游等设施和项目建设。

    同时,加大古镇古村落有关法规规章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力度,加快推动四川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立法进程,不断加强文物保护执法力度。鼓励对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古镇古村落制定保护管理办法。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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