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川西北民生项目木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解读一

  • 2019年03月05日 15时00分
  • 来源: 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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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川西北民生项目木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

    2019年3月5日,记者获悉,为保护好四川省西北地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和天然林生态脆弱区,近日,四川省政府特出台了《关于实施川西北民生项目木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同时制定了替代行动的责任分工方案。

    《意见》指出,将重点研究川西北地区农房建设技术,利用现代工艺和材料,优化改良当地建筑物结构和围护体系的技术,同时培育一批新型建材建房的技术工人。同时,创新川西北地区农房规划设计,新的规划设计既要符合结构安全、造价低廉、群众接受等原则,还要尊重当地居民的风俗习惯。

    在推进川西北地区新型建材建房试点中,需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的气候地质特点,优先选择政府投资型的公共建筑开展各项新技术的试点示范。并支持开发清洁能源,建立相关项目,同时开展竹炭等燃料的燃料替代,鼓励推广使用光热、电热等节能设备,充分挖掘新型能源利用潜能。

    同时,鼓励市场主体参与。鼓励根据川西北地区实际情况生产与销售节能清洁能源设备。同时还将加强对川西北地区的能源扶持,鼓励电力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而在监管方面,《意见》指出,四川将全面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从严控制农村居民自用采伐限额指标,加强采伐全过程监管,提倡节约使用木材。加强商业性木材调运全过程监管。

    针对私砍滥伐林木和非法收购木材等违法犯罪行为,将加强打击力度,组织开展森林督查、“绿剑行动”等专项行动。各地要对已出台的支持采伐天然林的相关政策进行清理,停止执行并按程序予以废止。(记者 罗田怡 实习生 任翔宇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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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川西北民生项目木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解读一

  • 2019年03月05日 15时00分
  • 来源: 华西都市报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川西北民生项目木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

    2019年3月5日,记者获悉,为保护好四川省西北地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和天然林生态脆弱区,近日,四川省政府特出台了《关于实施川西北民生项目木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同时制定了替代行动的责任分工方案。

    《意见》指出,将重点研究川西北地区农房建设技术,利用现代工艺和材料,优化改良当地建筑物结构和围护体系的技术,同时培育一批新型建材建房的技术工人。同时,创新川西北地区农房规划设计,新的规划设计既要符合结构安全、造价低廉、群众接受等原则,还要尊重当地居民的风俗习惯。

    在推进川西北地区新型建材建房试点中,需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的气候地质特点,优先选择政府投资型的公共建筑开展各项新技术的试点示范。并支持开发清洁能源,建立相关项目,同时开展竹炭等燃料的燃料替代,鼓励推广使用光热、电热等节能设备,充分挖掘新型能源利用潜能。

    同时,鼓励市场主体参与。鼓励根据川西北地区实际情况生产与销售节能清洁能源设备。同时还将加强对川西北地区的能源扶持,鼓励电力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而在监管方面,《意见》指出,四川将全面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从严控制农村居民自用采伐限额指标,加强采伐全过程监管,提倡节约使用木材。加强商业性木材调运全过程监管。

    针对私砍滥伐林木和非法收购木材等违法犯罪行为,将加强打击力度,组织开展森林督查、“绿剑行动”等专项行动。各地要对已出台的支持采伐天然林的相关政策进行清理,停止执行并按程序予以废止。(记者 罗田怡 实习生 任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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