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科研项目评审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专项改革方案的通知 》解读一

  • 2019年11月22日 14时52分
  • 来源: 川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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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科研项目评审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专项改革方案的通知

    科技人员职称评审、人员绩效考核等工作中一些有待完善之处,正迎来转变。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四川省深化科技人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将通过科技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哪些算科技人才?除了传统认知中的基础科学研究人才、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以外,《方案》明确把实验技术和科研条件保障人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也纳入了“科技人才”的范畴。同时《方案》还明确了相关评价标准。

    谁来评价?《方案》提出要强化用人单位评价的主体作用,包括落实用人单位科技人才评价主体责任;优化用人单位科技人才评价机制;鼓励推行以团队为基础的评价。支持用人单位探索建立团队和人员联动考核机制,对团队带头人和承担不同任务的成员采取不同的评价标准。

    围绕评价的执行,《方案》提出要科学合理的开展科技人才评价,包括优化简化评价程序,对承担国家重点科研任务、纳入国家重点人才计划和连续考核优秀的人才和团队,可试行在一定期限内免评;建设多元化评价队伍,培育发展第三方评价机构;创新人才评价方式,对基础科学研究人才,以同行学术评议为主。对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以同行专家和用户评价为主。对从事实验技术和科研条件保障人才,以行业专家和服务对象评价为主。

    《方案》同时提出完善科技人才评价管理与服务,持续开展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清理,重点清理职称评审、人员绩效考核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修改相关政策文件中涉及“四唯”的规定,调整各类考核评价条件和指标中涉及“四唯”的内容;深化科技人才评价“放管服”改革;促进科研项目评审与人才评价有机结合;引导科技社会团体落实人才评价改革精神。(记者 熊筱伟)

    责任编辑: 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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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科研项目评审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专项改革方案的通知 》解读一

  • 2019年11月22日 14时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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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科研项目评审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专项改革方案的通知

    科技人员职称评审、人员绩效考核等工作中一些有待完善之处,正迎来转变。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四川省深化科技人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将通过科技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哪些算科技人才?除了传统认知中的基础科学研究人才、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以外,《方案》明确把实验技术和科研条件保障人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也纳入了“科技人才”的范畴。同时《方案》还明确了相关评价标准。

    谁来评价?《方案》提出要强化用人单位评价的主体作用,包括落实用人单位科技人才评价主体责任;优化用人单位科技人才评价机制;鼓励推行以团队为基础的评价。支持用人单位探索建立团队和人员联动考核机制,对团队带头人和承担不同任务的成员采取不同的评价标准。

    围绕评价的执行,《方案》提出要科学合理的开展科技人才评价,包括优化简化评价程序,对承担国家重点科研任务、纳入国家重点人才计划和连续考核优秀的人才和团队,可试行在一定期限内免评;建设多元化评价队伍,培育发展第三方评价机构;创新人才评价方式,对基础科学研究人才,以同行学术评议为主。对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以同行专家和用户评价为主。对从事实验技术和科研条件保障人才,以行业专家和服务对象评价为主。

    《方案》同时提出完善科技人才评价管理与服务,持续开展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清理,重点清理职称评审、人员绩效考核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修改相关政策文件中涉及“四唯”的规定,调整各类考核评价条件和指标中涉及“四唯”的内容;深化科技人才评价“放管服”改革;促进科研项目评审与人才评价有机结合;引导科技社会团体落实人才评价改革精神。(记者 熊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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