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省属企业结构调整和重组的实施意见》解读一

  • 2018年09月03日 17时28分
  • 来源: 四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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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省属企业结构调整和重组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配置,促进省属企业转型发展,记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省属企业结构调整和重组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对如何推动省属企业结构调整和重组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重点工作。

      要达到啥目标?

      《意见》要求,到2020年,省属企业国有资本逐渐集中到全省“5+1”产业体系中,形成一批跨省跨国、综合实力在行业产业居于前列的大企业大集团,力争培育世界500强企业1—2户、中国500强企业10户以上。

      省属企业要在重大基础设施、重要能源资源以及公共服务等关系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关键领域的重要行业控制力明显增强;在现代金融、工程建筑、文化旅游、轨道交通等行业的影响力进一步提高;在军民融合、通用航空、新能源新材料、医疗康养、节能环保等产业的带动力更加凸显。同时,要通过兼并重组、创新合作、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处置低效无效资产等途径,形成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

      怎么调整和重组?

      巩固加强一批── 

      《意见》提出,要巩固省属企业在基础性产业领域的骨干支撑作用,支持省属交通领域企业立足优势、做强主业,拓展海外市场,适度发展与交通产业链直接相关产业,设立交通类产业投资基金;支持省属能源企业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支持省属建筑企业围绕建筑施工、设计等主营业务,延伸拓展业务领域,开拓海内外市场,推进工程总承包,打造中国一流的建筑产业集成商;支持有条件的省属企业整合稀土、钒钛、锂矿等战略性矿产资源,推动战略性资源产业突破性发展。

      推动相关省属企业重点发展现代金融、商贸流通、旅游康养、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科技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支持省属企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加快布局军民融合、通用航空、页岩气、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新材料、大数据及新一代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1—2户“独角兽”企业、一批“瞪羚”企业,加快形成经济新增长点。

      创新发展一批──

      《意见》提出要搭建调整重组平台。积极推进现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提升投资运营功能,改组组建交通基础设施类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逐步向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划入一定国有上市公司股权,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打造国有资本重组整合托管平台,将省属企业中的低效无效资产以及非主业资产,适度集中至托管平台。

      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加强科技研发平台建设,支持省属企业整合内部研发机构和创新资源,通过自主建设、联合共建等方式,组建企业研究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和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同时要构建行业协同创新平台,建设“互联网+”平台,建立支持创新的金融平台。鼓励省属企业搭建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和服务平台,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员工和社会创新创业。

      搭建开放合作平台。把握世界科技发展趋势,搭建国际科技合作平台,鼓励有条件的省属企业在境外设立办事机构,承揽国际业务,开展跨国并购,拓展对外合作空间。

      重组整合一批──

      大力推进专业化整合。将资源向优势企业和主业企业集中,实行专业化运营,减少无序竞争和同质化经营,提升运行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鼓励省属企业围绕主业的产业链,通过市场化方式联合重组上下游企业,打造全产业链竞争优势,更好发挥协同效应。鼓励省属企业围绕改制上市目标,联合其他企业共同组建股份制专业化平台。

      加快推进企业内部资源整合。支持省属企业对内部相同或相近业务、同一产业链业务进行重组整合,推动企业内部资源向优势产业和价值链高端集中。对省属企业三级以下公司进行清理整合,将投资决策权向二级以上企业集中。有序推进市场化并购重组。鼓励省属企业围绕发展战略,以获取上市公司资源、关键技术、核心资源、知名品牌、市场渠道等为重点,积极开展并购重组。

      清理退出一批──

      《意见》提出,要大力化解过剩产能。以煤炭行业为重点,积极有序退出过剩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对高负债企业,以不推高资产负债率为原则严格控制投资规模。

      加大清理长期亏损、扭亏无望企业和低效无效资产力度。通过资产重组、破产清算等方式,解决持续亏损3年以上且不符合布局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退出问题。通过产权转让、资产变现、无偿划转等方式,解决3年以上无效益且未来2年生产经营情况难以好转的低效无效资产处置问题。

      有序退出不具有发展优势的行业和业务。对于完全竞争性领域的省属一级企业,主业不能通过股改独立上市、也不能装入其他上市公司的,要逐步退出或通过市场化方式重组。梳理企业非主营业务和资产,对不具有发展优势,与主业无互补性、协同性的低效业务和资产,加大清理退出力度,实现国有资本形态转换。变现的国有资本除用于安置职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外,集中投向国有资本更需要集中的领域和行业。

      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稳步推进省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现社会化管理。对省属企业所办医疗、教育、市政、消防、社区管理等公共服务机构,采取移交、撤并、改制或专业化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分类进行剥离。 (记者 何晓凤)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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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省属企业结构调整和重组的实施意见》解读一

  • 2018年09月03日 17时28分
  • 来源: 四川发布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省属企业结构调整和重组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配置,促进省属企业转型发展,记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省属企业结构调整和重组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对如何推动省属企业结构调整和重组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重点工作。

      要达到啥目标?

      《意见》要求,到2020年,省属企业国有资本逐渐集中到全省“5+1”产业体系中,形成一批跨省跨国、综合实力在行业产业居于前列的大企业大集团,力争培育世界500强企业1—2户、中国500强企业10户以上。

      省属企业要在重大基础设施、重要能源资源以及公共服务等关系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关键领域的重要行业控制力明显增强;在现代金融、工程建筑、文化旅游、轨道交通等行业的影响力进一步提高;在军民融合、通用航空、新能源新材料、医疗康养、节能环保等产业的带动力更加凸显。同时,要通过兼并重组、创新合作、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处置低效无效资产等途径,形成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

      怎么调整和重组?

      巩固加强一批── 

      《意见》提出,要巩固省属企业在基础性产业领域的骨干支撑作用,支持省属交通领域企业立足优势、做强主业,拓展海外市场,适度发展与交通产业链直接相关产业,设立交通类产业投资基金;支持省属能源企业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支持省属建筑企业围绕建筑施工、设计等主营业务,延伸拓展业务领域,开拓海内外市场,推进工程总承包,打造中国一流的建筑产业集成商;支持有条件的省属企业整合稀土、钒钛、锂矿等战略性矿产资源,推动战略性资源产业突破性发展。

      推动相关省属企业重点发展现代金融、商贸流通、旅游康养、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科技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支持省属企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加快布局军民融合、通用航空、页岩气、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新材料、大数据及新一代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1—2户“独角兽”企业、一批“瞪羚”企业,加快形成经济新增长点。

      创新发展一批──

      《意见》提出要搭建调整重组平台。积极推进现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提升投资运营功能,改组组建交通基础设施类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逐步向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划入一定国有上市公司股权,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打造国有资本重组整合托管平台,将省属企业中的低效无效资产以及非主业资产,适度集中至托管平台。

      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加强科技研发平台建设,支持省属企业整合内部研发机构和创新资源,通过自主建设、联合共建等方式,组建企业研究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和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同时要构建行业协同创新平台,建设“互联网+”平台,建立支持创新的金融平台。鼓励省属企业搭建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和服务平台,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员工和社会创新创业。

      搭建开放合作平台。把握世界科技发展趋势,搭建国际科技合作平台,鼓励有条件的省属企业在境外设立办事机构,承揽国际业务,开展跨国并购,拓展对外合作空间。

      重组整合一批──

      大力推进专业化整合。将资源向优势企业和主业企业集中,实行专业化运营,减少无序竞争和同质化经营,提升运行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鼓励省属企业围绕主业的产业链,通过市场化方式联合重组上下游企业,打造全产业链竞争优势,更好发挥协同效应。鼓励省属企业围绕改制上市目标,联合其他企业共同组建股份制专业化平台。

      加快推进企业内部资源整合。支持省属企业对内部相同或相近业务、同一产业链业务进行重组整合,推动企业内部资源向优势产业和价值链高端集中。对省属企业三级以下公司进行清理整合,将投资决策权向二级以上企业集中。有序推进市场化并购重组。鼓励省属企业围绕发展战略,以获取上市公司资源、关键技术、核心资源、知名品牌、市场渠道等为重点,积极开展并购重组。

      清理退出一批──

      《意见》提出,要大力化解过剩产能。以煤炭行业为重点,积极有序退出过剩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对高负债企业,以不推高资产负债率为原则严格控制投资规模。

      加大清理长期亏损、扭亏无望企业和低效无效资产力度。通过资产重组、破产清算等方式,解决持续亏损3年以上且不符合布局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退出问题。通过产权转让、资产变现、无偿划转等方式,解决3年以上无效益且未来2年生产经营情况难以好转的低效无效资产处置问题。

      有序退出不具有发展优势的行业和业务。对于完全竞争性领域的省属一级企业,主业不能通过股改独立上市、也不能装入其他上市公司的,要逐步退出或通过市场化方式重组。梳理企业非主营业务和资产,对不具有发展优势,与主业无互补性、协同性的低效业务和资产,加大清理退出力度,实现国有资本形态转换。变现的国有资本除用于安置职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外,集中投向国有资本更需要集中的领域和行业。

      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稳步推进省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现社会化管理。对省属企业所办医疗、教育、市政、消防、社区管理等公共服务机构,采取移交、撤并、改制或专业化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分类进行剥离。 (记者 何晓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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