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解读五

  • 2018年08月24日 10时38分
  • 来源: 川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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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共分7大部分24个条目,重点从引导好社会预期、完善供应体系、加强需求侧管理、规范整顿市场秩序、落实地方政府调控主体责任等方面,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提出要求。

      今年以来,四川省各地普遍出现商品房量价过快上涨情况,投机炒作有所抬头,房地产市场波动风险增大。《通知》在此时提出的调控政策有哪些新的特点,背后蕴藏着哪些调控深意?近日,记者采访了四川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

      看点一:坚持分类调控常态化

      省上提供政策“工具” 市州“自行开药”


      房地产调控,具体落实主体是地方政府。仔细翻阅《通知》会发现,7大部分24个条目没有采取“一刀切”的模式,更多是分类指导、因城施策。

      从调控手段来看,《通知》给出了编制住宅用地年度供应计划、房地产市场信息公开、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执行价格申报制度等涵盖土地供应、价格管理、资金管控、遏制投机等房地产调控方方面面的调控措施,但对限购、限贷、限售等并未做统一要求,由地方政府结合实际确定并实施。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认为,提供政策工具,把主动权交给市州体现出我省落实中央要求,实行差别化调控和分类指导,更加有利于房地产调控政策“因城施策”甚至“因区施策”。

      值得注意的是,相比以往常见的政策工具,《通知》还给出了“建立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商品房住房项目备案价格会商机制”等“新工具”,这些措施着眼于以成本为基础、市场为导向,来制定商品房住房项目备案价格规则,更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引导企业合理定价。

      看点二:强化规划引领房产市场

      摸清我省住房底数 编制城镇住房发展规划


      今年召开的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明确提出,制定全省城镇住房发展五年规划,这一要求落实在《通知》中,即第一条提出的“抓紧编制四川省城镇住房发展规划(2018—2022年)”。

      “编制住房发展规划主要目的在于稳定社会预期,明确住房发展目标,并合理确定市场供应的规模、结构、时序和住房保障的范围、标准、渠道。也更有利房地产市场相关政策的精准制定。”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从全国来看,目前只有上海、成都等地制定了城市的住房发展规划,省级层面海南省正在制定住房发展规划。制定如此庞大的规划难点在于,住房底数不清,不清楚市场情况,也意味着难以拿出精准的调控政策,“会出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现象”该负责人表示。

      省住建厅通过前期调研发现,目前我省住房总量已基本满足需求,不过住房结构、住房建设年代等详尽数据还未能准确掌握,省住建厅将通过抽样调查等办法进一步摸清我省住房底数。

      记者获悉,我省这一首部住房发展规划目前正在加紧编制中。

      看点三:尽快形成土地有效供应

      合理把控住宅供地节奏 既不能太慢也不能过剩


      由于土地供给方为地方政府,房地产开发和销售主体为企业,这意味着房地产并未完全市场化。土地作为住房供应的源头,对它的调控是我省历来房地产调控的重点,《通知》也不例外。

      除了完善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外,《通知》还提出合理把控住宅用地供应节奏、健全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加快住房开发建设进度4项措施,尽快形成土地有效供应。

      既要防止“太慢”,合理把控供地“节奏”是此次调控重点内容。相关研究数据表明,土地市场对商品房市场反应有一定滞后性,我省房地产从土地供应到商品房上市销售,一般在一年到一年半时间。

      也要防止“过剩”,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也是这次调控的重点。《通知》明确,对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未动工开发满1年的,严格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2年的,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据悉,省国土主管部门近期也将出台加大闲置土地利用的相关方案。

      “对土地调控的核心目的在于调节住房供求关系,稳定市场预期,平滑市场波动,减少市场大起大落。”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看点四:出台利于房地产调控的棚改政策

      改变棚改土地出让方式 推动腾空地尽快入市


      作为影响房地产市场变动的一大“重点因素”,棚改政策何去何从,在《通知》中虽然只有寥寥数笔,但背后蕴藏深意。

      从政策上看,《通知》只提出了支持各地在棚户区改造中,通过“限房价、竞地价”土地出让方式建设商品住房定向提供给被拆迁居民;加快推动棚户区改造,腾空净地尽快入市两个针对棚改“土地”的措施,但在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看来,这将有利于我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从土地出让方式看,“限房价、竞地价”意味着棚改拆迁时,政府给拆迁户的安置房价会锁死,安置房建设时,政府会通过降低土地价格,来要求开发商建设中低价位商品住房定向提供给被拆迁居民。此举在实现“出棚入楼”的同时,也降低当地土地出让价格,同步抑制房价飙升。

      从棚改土地利用来看,从2014年起,我省大规模推进的棚改已整理出了不少腾空地,这些土地多位于市中心,价值较大,而且有相应的规划,属于存量土地,能尽快形成上市并“变现”。“此举不仅有利于加大各地住宅土地供应,而且这些腾空地变现后,也有助于减轻地方政府债务压力。”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认为。(记者 罗之飏 文强)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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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解读五

  • 2018年08月24日 10时38分
  • 来源: 川报观察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共分7大部分24个条目,重点从引导好社会预期、完善供应体系、加强需求侧管理、规范整顿市场秩序、落实地方政府调控主体责任等方面,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提出要求。

      今年以来,四川省各地普遍出现商品房量价过快上涨情况,投机炒作有所抬头,房地产市场波动风险增大。《通知》在此时提出的调控政策有哪些新的特点,背后蕴藏着哪些调控深意?近日,记者采访了四川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

      看点一:坚持分类调控常态化

      省上提供政策“工具” 市州“自行开药”


      房地产调控,具体落实主体是地方政府。仔细翻阅《通知》会发现,7大部分24个条目没有采取“一刀切”的模式,更多是分类指导、因城施策。

      从调控手段来看,《通知》给出了编制住宅用地年度供应计划、房地产市场信息公开、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执行价格申报制度等涵盖土地供应、价格管理、资金管控、遏制投机等房地产调控方方面面的调控措施,但对限购、限贷、限售等并未做统一要求,由地方政府结合实际确定并实施。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认为,提供政策工具,把主动权交给市州体现出我省落实中央要求,实行差别化调控和分类指导,更加有利于房地产调控政策“因城施策”甚至“因区施策”。

      值得注意的是,相比以往常见的政策工具,《通知》还给出了“建立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商品房住房项目备案价格会商机制”等“新工具”,这些措施着眼于以成本为基础、市场为导向,来制定商品房住房项目备案价格规则,更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引导企业合理定价。

      看点二:强化规划引领房产市场

      摸清我省住房底数 编制城镇住房发展规划


      今年召开的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明确提出,制定全省城镇住房发展五年规划,这一要求落实在《通知》中,即第一条提出的“抓紧编制四川省城镇住房发展规划(2018—2022年)”。

      “编制住房发展规划主要目的在于稳定社会预期,明确住房发展目标,并合理确定市场供应的规模、结构、时序和住房保障的范围、标准、渠道。也更有利房地产市场相关政策的精准制定。”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从全国来看,目前只有上海、成都等地制定了城市的住房发展规划,省级层面海南省正在制定住房发展规划。制定如此庞大的规划难点在于,住房底数不清,不清楚市场情况,也意味着难以拿出精准的调控政策,“会出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现象”该负责人表示。

      省住建厅通过前期调研发现,目前我省住房总量已基本满足需求,不过住房结构、住房建设年代等详尽数据还未能准确掌握,省住建厅将通过抽样调查等办法进一步摸清我省住房底数。

      记者获悉,我省这一首部住房发展规划目前正在加紧编制中。

      看点三:尽快形成土地有效供应

      合理把控住宅供地节奏 既不能太慢也不能过剩


      由于土地供给方为地方政府,房地产开发和销售主体为企业,这意味着房地产并未完全市场化。土地作为住房供应的源头,对它的调控是我省历来房地产调控的重点,《通知》也不例外。

      除了完善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外,《通知》还提出合理把控住宅用地供应节奏、健全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加快住房开发建设进度4项措施,尽快形成土地有效供应。

      既要防止“太慢”,合理把控供地“节奏”是此次调控重点内容。相关研究数据表明,土地市场对商品房市场反应有一定滞后性,我省房地产从土地供应到商品房上市销售,一般在一年到一年半时间。

      也要防止“过剩”,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也是这次调控的重点。《通知》明确,对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未动工开发满1年的,严格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2年的,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据悉,省国土主管部门近期也将出台加大闲置土地利用的相关方案。

      “对土地调控的核心目的在于调节住房供求关系,稳定市场预期,平滑市场波动,减少市场大起大落。”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看点四:出台利于房地产调控的棚改政策

      改变棚改土地出让方式 推动腾空地尽快入市


      作为影响房地产市场变动的一大“重点因素”,棚改政策何去何从,在《通知》中虽然只有寥寥数笔,但背后蕴藏深意。

      从政策上看,《通知》只提出了支持各地在棚户区改造中,通过“限房价、竞地价”土地出让方式建设商品住房定向提供给被拆迁居民;加快推动棚户区改造,腾空净地尽快入市两个针对棚改“土地”的措施,但在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看来,这将有利于我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从土地出让方式看,“限房价、竞地价”意味着棚改拆迁时,政府给拆迁户的安置房价会锁死,安置房建设时,政府会通过降低土地价格,来要求开发商建设中低价位商品住房定向提供给被拆迁居民。此举在实现“出棚入楼”的同时,也降低当地土地出让价格,同步抑制房价飙升。

      从棚改土地利用来看,从2014年起,我省大规模推进的棚改已整理出了不少腾空地,这些土地多位于市中心,价值较大,而且有相应的规划,属于存量土地,能尽快形成上市并“变现”。“此举不仅有利于加大各地住宅土地供应,而且这些腾空地变现后,也有助于减轻地方政府债务压力。”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认为。(记者 罗之飏 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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