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三

  • 2016年06月29日 17时33分
  • 来源: 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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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近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实施方案》(川办函〔2016〕8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了让公众更好地了解相关内容,商务厅负责人就《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汽车业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战略性、支柱性产业,是稳增长、扩消费的关键领域。2015我国新车销量2459.8万辆,汽车保有量已经超过1.7亿辆;我省新车销量123.45万辆,汽车保有量788.6万辆。从国际经验看,发达国家二手车与新车流通量比例一般在1.5:1以上,若按此比例计算,我国二手车交易量会超过3600万辆,交易额近2万亿元,但2015年我国二手车交易量不足1000万辆;我省二手车交易量应在185万辆,交易额应超过1000亿元,但当年全省二手车交易量69.3万辆。二手车交易不便利、信息不透明、法律法规不健全等问题不仅制约了二手车消费,也对新车消费造成了很大影响。国务院高度重视二手车流通工作,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活跃二手车市场。在上述背景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13号)。我省相继出台了《四川省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实施方案》(川办函〔2016〕87号),这对促进我省汽车产业发展,满足多层次的汽车需求将起到积极作用,必将极大地便利二手车交易,促进汽车消费。

      二、《实施方案》有哪些具体措施?

      《实施方案》紧扣便利二手车交易主题,围绕破除地方保护政策、建立信息平台、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等重点内容,提出了八条贯彻落实国办《意见》便利二手车交易的政策措施。

      (一)保证符合排放标准的二手车自由流通。为了开放二手车自由流通,防止地方出现限制二手车迁入的政策,《实施方案》提出,对于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标准,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和年检有效期内的二手车均可办理迁入手续。除国家要求淘汰的黄标车和老旧车不得跨区域流通外。各地人民政府不得超范围限制二手车迁入。已经实施实行超范围限制措施的地方,要在2016年5月底前予以取消。

      (二)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二手车登记是二手车交易的重要环节,为便利二手车交易,《实施方案》提出开展“一站式”服务,简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程序,不得违规增加限制办理条件。要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二手车交易市场设立二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简化便利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这些措施将更加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等。

      (三)加快建立健全二手车流通信息共建共享制度。二手车交易信息不对称,导致消费者不能明白、放心消费,是二手车流通发展的重要约束。对此,《实施方案》提出,建立健全二手车流通信息共建共享制度,积极整合现有资源,加强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加快建立覆盖生产、销售、登记、检验、保养、维修、保险、报废等汽车全生命周期信息体系。非保密、非隐私性信息应向社会开放。

      (四)加强二手车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信用体系不完善是制约二手车交易的重要因素。《实施方案》提出,依法采集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建立二手车市场主体信用记录,纳入我省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诚信四川”、“信用中国”网站予以公开,方便社会查询和应用。结合我省实际,完善汽车维修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加强维修质量信誉考核,规范二手车维修行为。逐步建立跨地区、跨行业的信用奖惩联动机制。

      (五)认真执行国家二手车交易税收政策。在国家新的二手车交易税收政策出台后,结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按照“统一税制、公平税负、促进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税收征管,加强纳税信用的激励和惩戒,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六)进一步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力度。长期以来,由于二手车信息不对称,车辆残值难以确定,信贷、保险门槛都较高。《实施方案》提出,加大二手车交易信贷支持力度,降低信贷门槛,简化信贷手续。支持二手车贷款业务,适当降低二手车贷款首付比例。加快开发符合二手车交易特点的专属保险产品,不断提高二手车交易保险服务水平。

      (七)积极创新二手车流通模式。提升专业化水平、优化交易方式、发展新型营销模式是便利二手车交易的重要途径。《实施方案》提出,支持品牌化、连锁化二手车经销企业、汽车维修企业发展,推动二手车经销商与维修企业紧密合作,提升二手车整备、质保等增值服务能力和水平。鼓励发展二手车电子商务、拍卖等交易方式,支持二手车交易实体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新车销售企业、4S店发展二手车置换、二手车经销业务,开展二手车整备、质保等增值服务。

      (八)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服务制度建设。一是有条件的城市要合理布局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是废止不符合二手车便利交易政策的规范性文件,省上废止《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工商局、四川省国税局关于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商建〔2008〕67号),各市(州)也要自行宣布废止不符合二手车便利交易政策的规范性文件。三是待国家修订出台《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后,做好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四是发挥二手车行业商协会行业自律作用。五是二手车流通各有关监管部门加强配合,形成既分工负责又联动配合的市场监管工作格局。

      三、《实施方案》核心内容是哪些?

      应当说,《实施方案》提出的每一条政策措施都非常重要,都有非常强的针对性,对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都不可缺少。但我们认为,在上述八方面政策措施中,保证符合排放标准的二手车自由流通、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建立健全二手车流通信息共建共享制度、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服务制度建设等内容更为重要。只有落实好这些政策措施,才能营造一个二手车自由流通、便利交易,消费者放心消费、明白消费,市场竞争规范有序的良好环境。

      四、如何确保《实施方案》落实?

      要确保《实施方案》提出的政策措施真正落地,需要各地、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努力。对于每一条政策措施,《实施方案》都提出了分工要求,明确了各地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同时,《实施方案》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便利二手车交易、促进二手车流通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市(州)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切实研究细化措施办法。省直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的部署,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共同实施好相关工作。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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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三

  • 2016年06月29日 17时33分
  • 来源: 商务厅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近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实施方案》(川办函〔2016〕8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了让公众更好地了解相关内容,商务厅负责人就《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汽车业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战略性、支柱性产业,是稳增长、扩消费的关键领域。2015我国新车销量2459.8万辆,汽车保有量已经超过1.7亿辆;我省新车销量123.45万辆,汽车保有量788.6万辆。从国际经验看,发达国家二手车与新车流通量比例一般在1.5:1以上,若按此比例计算,我国二手车交易量会超过3600万辆,交易额近2万亿元,但2015年我国二手车交易量不足1000万辆;我省二手车交易量应在185万辆,交易额应超过1000亿元,但当年全省二手车交易量69.3万辆。二手车交易不便利、信息不透明、法律法规不健全等问题不仅制约了二手车消费,也对新车消费造成了很大影响。国务院高度重视二手车流通工作,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活跃二手车市场。在上述背景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13号)。我省相继出台了《四川省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实施方案》(川办函〔2016〕87号),这对促进我省汽车产业发展,满足多层次的汽车需求将起到积极作用,必将极大地便利二手车交易,促进汽车消费。

      二、《实施方案》有哪些具体措施?

      《实施方案》紧扣便利二手车交易主题,围绕破除地方保护政策、建立信息平台、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等重点内容,提出了八条贯彻落实国办《意见》便利二手车交易的政策措施。

      (一)保证符合排放标准的二手车自由流通。为了开放二手车自由流通,防止地方出现限制二手车迁入的政策,《实施方案》提出,对于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标准,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和年检有效期内的二手车均可办理迁入手续。除国家要求淘汰的黄标车和老旧车不得跨区域流通外。各地人民政府不得超范围限制二手车迁入。已经实施实行超范围限制措施的地方,要在2016年5月底前予以取消。

      (二)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二手车登记是二手车交易的重要环节,为便利二手车交易,《实施方案》提出开展“一站式”服务,简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程序,不得违规增加限制办理条件。要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二手车交易市场设立二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简化便利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这些措施将更加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等。

      (三)加快建立健全二手车流通信息共建共享制度。二手车交易信息不对称,导致消费者不能明白、放心消费,是二手车流通发展的重要约束。对此,《实施方案》提出,建立健全二手车流通信息共建共享制度,积极整合现有资源,加强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加快建立覆盖生产、销售、登记、检验、保养、维修、保险、报废等汽车全生命周期信息体系。非保密、非隐私性信息应向社会开放。

      (四)加强二手车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信用体系不完善是制约二手车交易的重要因素。《实施方案》提出,依法采集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建立二手车市场主体信用记录,纳入我省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诚信四川”、“信用中国”网站予以公开,方便社会查询和应用。结合我省实际,完善汽车维修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加强维修质量信誉考核,规范二手车维修行为。逐步建立跨地区、跨行业的信用奖惩联动机制。

      (五)认真执行国家二手车交易税收政策。在国家新的二手车交易税收政策出台后,结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按照“统一税制、公平税负、促进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税收征管,加强纳税信用的激励和惩戒,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六)进一步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力度。长期以来,由于二手车信息不对称,车辆残值难以确定,信贷、保险门槛都较高。《实施方案》提出,加大二手车交易信贷支持力度,降低信贷门槛,简化信贷手续。支持二手车贷款业务,适当降低二手车贷款首付比例。加快开发符合二手车交易特点的专属保险产品,不断提高二手车交易保险服务水平。

      (七)积极创新二手车流通模式。提升专业化水平、优化交易方式、发展新型营销模式是便利二手车交易的重要途径。《实施方案》提出,支持品牌化、连锁化二手车经销企业、汽车维修企业发展,推动二手车经销商与维修企业紧密合作,提升二手车整备、质保等增值服务能力和水平。鼓励发展二手车电子商务、拍卖等交易方式,支持二手车交易实体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新车销售企业、4S店发展二手车置换、二手车经销业务,开展二手车整备、质保等增值服务。

      (八)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服务制度建设。一是有条件的城市要合理布局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是废止不符合二手车便利交易政策的规范性文件,省上废止《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工商局、四川省国税局关于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商建〔2008〕67号),各市(州)也要自行宣布废止不符合二手车便利交易政策的规范性文件。三是待国家修订出台《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后,做好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四是发挥二手车行业商协会行业自律作用。五是二手车流通各有关监管部门加强配合,形成既分工负责又联动配合的市场监管工作格局。

      三、《实施方案》核心内容是哪些?

      应当说,《实施方案》提出的每一条政策措施都非常重要,都有非常强的针对性,对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都不可缺少。但我们认为,在上述八方面政策措施中,保证符合排放标准的二手车自由流通、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建立健全二手车流通信息共建共享制度、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服务制度建设等内容更为重要。只有落实好这些政策措施,才能营造一个二手车自由流通、便利交易,消费者放心消费、明白消费,市场竞争规范有序的良好环境。

      四、如何确保《实施方案》落实?

      要确保《实施方案》提出的政策措施真正落地,需要各地、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努力。对于每一条政策措施,《实施方案》都提出了分工要求,明确了各地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同时,《实施方案》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便利二手车交易、促进二手车流通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市(州)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切实研究细化措施办法。省直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的部署,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共同实施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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