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委会实施首批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解读

  • 2018年02月02日 17时26分
  • 来源: 四川发布
  • 【字体: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委会实施首批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


      日前,记者获悉,《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委会实施首批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已经2017年12月2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经研究,决定由省直相关部门下放或委托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管委会、川南临港片区管委会实施33项省级管理事项。下放项目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各片区管委会实施;委托项目由各片区管委会与省直相关部门签订行政委托书后实施。

      根据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发展需要,省编办会同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等有关单位可以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管委会、川南临港片区管委会实施的省级管理事项进行调整。

    责任编辑: 李莎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委会实施首批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解读

  • 2018年02月02日 17时26分
  • 来源: 四川发布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委会实施首批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


      日前,记者获悉,《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委会实施首批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已经2017年12月2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经研究,决定由省直相关部门下放或委托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管委会、川南临港片区管委会实施33项省级管理事项。下放项目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各片区管委会实施;委托项目由各片区管委会与省直相关部门签订行政委托书后实施。

      根据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发展需要,省编办会同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等有关单位可以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管委会、川南临港片区管委会实施的省级管理事项进行调整。

    责任编辑: 李莎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