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四川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一

  • 2018年10月22日 14时09分
  • 来源: 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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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四川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实施意见


      “到2022年,资本层面军民融合推进机制不断健全,经省级认定的军民融合企业(单位)超过1000家,培育一批军民融合龙头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写在《关于推动四川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的目标,正为四川军民融合发展指明方向和路径。

      10月21日,记者获悉,《意见》即将向社会公布。接下来,四川将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其中明确,将加速激发“民参军”的活力。

      《意见》中提出,将优化“民参军”准入管理,依法精简“民参军”准入程序,充分吸纳社会优质资源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建立跨军地、跨部门的审查工作协调机制,实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和承制单位资格联合审查,推进多证融合等。

      四川还将鼓励军工单位扩大外部协作,将军品配套任务分解扩散到省内民口单位承担,引导和组织更多民口单位承担军品配套任务。鼓励和支持央属军工企业采购省内民口军品配套产品,鼓励具备条件地区建设专业化的军品配套产业园等。

      激励制度也出现了《意见》当中,将支持有优势的民口单位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竞争,争取承担武器装备的总体、关键分系统和核心配套产品预研任务和研制项目。支持民营企业承担国家军工投资项目,对成功申报国家国防科工局军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省内民营企业,给予政策、资金支持。依据法律规定,引导和吸收社会资本进入“民参军”投资领域。探索建立“民参军”扶持机制和研发风险补偿机制。

      《意见》中还提到,到2022年,四川“军转民”潜能也将不断释放,军工先进技术向民用领域转移转化机制更加完善,建成50个军工科技成果信息共享与推广转化平台,每年滚动支持100项军工科技成果向民用领域转移转化和产业化发展。 (记者 杨金祝)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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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四川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一

  • 2018年10月22日 14时09分
  • 来源: 华西都市报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四川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实施意见


      “到2022年,资本层面军民融合推进机制不断健全,经省级认定的军民融合企业(单位)超过1000家,培育一批军民融合龙头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写在《关于推动四川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的目标,正为四川军民融合发展指明方向和路径。

      10月21日,记者获悉,《意见》即将向社会公布。接下来,四川将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其中明确,将加速激发“民参军”的活力。

      《意见》中提出,将优化“民参军”准入管理,依法精简“民参军”准入程序,充分吸纳社会优质资源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建立跨军地、跨部门的审查工作协调机制,实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和承制单位资格联合审查,推进多证融合等。

      四川还将鼓励军工单位扩大外部协作,将军品配套任务分解扩散到省内民口单位承担,引导和组织更多民口单位承担军品配套任务。鼓励和支持央属军工企业采购省内民口军品配套产品,鼓励具备条件地区建设专业化的军品配套产业园等。

      激励制度也出现了《意见》当中,将支持有优势的民口单位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竞争,争取承担武器装备的总体、关键分系统和核心配套产品预研任务和研制项目。支持民营企业承担国家军工投资项目,对成功申报国家国防科工局军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省内民营企业,给予政策、资金支持。依据法律规定,引导和吸收社会资本进入“民参军”投资领域。探索建立“民参军”扶持机制和研发风险补偿机制。

      《意见》中还提到,到2022年,四川“军转民”潜能也将不断释放,军工先进技术向民用领域转移转化机制更加完善,建成50个军工科技成果信息共享与推广转化平台,每年滚动支持100项军工科技成果向民用领域转移转化和产业化发展。 (记者 杨金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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