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一

  • 2017年09月22日 20时41分
  • 来源: 四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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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简政放权再“迈步”!记者获悉,《四川省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公布,从9月25日起在原“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基础上,全省实施企业“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多证合一”到底合了那些证?对企业来说将带来什么便利?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为你解读。

      整合20项涉企证照事项 “一照一码”走天下

      “多证合一”到底合了那些证?这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根据《方案》,我省在原“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基础上,首批将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商务、交通运输、旅游、海关等6个部门(单位)的15个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全省实行“二十证合一”。同时,将农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2个涉企证照事项暂停实施。被整合的证照不再发放,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方案》明确,对整合事项,因开展业务等原因确有需要的,企业可到相关部门(单位)直接领取纸质证件。暂停的事项不再实施审批或备案,暂停期间,确需重新启动的,报经省政府同意后实施。




      企业少跑路 实行“一站式”办理

      对于企业来说,“多证合一”好处多多,可以简化办理流程、缩短时间、降低企业成本、提高办事效率。在此次公布的《方案》中,明确提出要实行一站式服务工作机制。也就是说,企业到工商(市场监管)登记窗口递交登记材料后不再向被整合证照核发部门递交任何材料,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工作模式,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对于相同信息,实行“一次采集、一档管理、部门共享”。《方案》提出,“多证合一”改革实行的登记条件、登记程序、申请表格、提交材料规范和营业执照样式与“五证合一”改革相同。已按“五证合一”(包括“三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多证合一”登记,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登记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单位)。

      数据多跑路 实现部门信息共享

      《方案》提出要打破信息壁垒,打通信息孤岛,简化办事环节,通过“一窗受理、部门共享、信息互认、多证合一”,实现“数据网上行,企业少跑路”,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部门间企业基础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

      因此,构建信息共享应用机制尤为重要。怎么做?《方案》提出,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将登记信息推送至四川省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及监管协作平台(以下简称“共享协作平台”)。被整合证照核发部门(单位)通过共享协作平台完成企业信息的采集,以此作为本部门从事监管工作的基础信息,并及时将对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推送至共享协作平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归集到企业名下,从而实现企业登记信息与相关信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已领取相关纸质许可(备案)证件的企业需要怎么做?据悉,“多证合一”改革后,已领取相关纸质许可(备案)证件的企业,原许可(备案)证件继续有效,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或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依法核发、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收缴原许可(备案)证件。被整合证照核发部门(单位)不再执行相关许可(备案)证件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记者 何晓凤)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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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简政放权再“迈步”!记者获悉,《四川省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公布,从9月25日起在原“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基础上,全省实施企业“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多证合一”到底合了那些证?对企业来说将带来什么便利?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为你解读。

      整合20项涉企证照事项 “一照一码”走天下

      “多证合一”到底合了那些证?这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根据《方案》,我省在原“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基础上,首批将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商务、交通运输、旅游、海关等6个部门(单位)的15个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全省实行“二十证合一”。同时,将农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2个涉企证照事项暂停实施。被整合的证照不再发放,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方案》明确,对整合事项,因开展业务等原因确有需要的,企业可到相关部门(单位)直接领取纸质证件。暂停的事项不再实施审批或备案,暂停期间,确需重新启动的,报经省政府同意后实施。




      企业少跑路 实行“一站式”办理

      对于企业来说,“多证合一”好处多多,可以简化办理流程、缩短时间、降低企业成本、提高办事效率。在此次公布的《方案》中,明确提出要实行一站式服务工作机制。也就是说,企业到工商(市场监管)登记窗口递交登记材料后不再向被整合证照核发部门递交任何材料,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工作模式,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对于相同信息,实行“一次采集、一档管理、部门共享”。《方案》提出,“多证合一”改革实行的登记条件、登记程序、申请表格、提交材料规范和营业执照样式与“五证合一”改革相同。已按“五证合一”(包括“三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多证合一”登记,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登记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单位)。

      数据多跑路 实现部门信息共享

      《方案》提出要打破信息壁垒,打通信息孤岛,简化办事环节,通过“一窗受理、部门共享、信息互认、多证合一”,实现“数据网上行,企业少跑路”,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部门间企业基础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

      因此,构建信息共享应用机制尤为重要。怎么做?《方案》提出,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将登记信息推送至四川省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及监管协作平台(以下简称“共享协作平台”)。被整合证照核发部门(单位)通过共享协作平台完成企业信息的采集,以此作为本部门从事监管工作的基础信息,并及时将对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推送至共享协作平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归集到企业名下,从而实现企业登记信息与相关信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已领取相关纸质许可(备案)证件的企业需要怎么做?据悉,“多证合一”改革后,已领取相关纸质许可(备案)证件的企业,原许可(备案)证件继续有效,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或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依法核发、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收缴原许可(备案)证件。被整合证照核发部门(单位)不再执行相关许可(备案)证件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记者 何晓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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