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二

  • 2017年08月08日 13时36分
  • 来源: 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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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


      构建多种形式的医联体,为患者提供更安全、有效、便捷的医疗就诊服务等,是《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旨在实现的目标。8月7日,封面新闻记者从省政府官方网站了解到,实施意见将经官网对外公布。

      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是指在保持资产归属关系、行政隶属关系、财政投入渠道不变的情况下,由不同级别、类别医疗机构之间,通过纵向或横向医疗资源共享、分工合作所形成的医疗机构联合组织。如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疗共同体、跨区域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等。

      根据实施意见确定的工作目标,今年四川要启动以上述形式为主的医联体建设,年内实现各市(州)至少建设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城市医疗集团,选择1—2个县(市、区)探索开展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全省建设呼吸、牙科、儿科、妇产科等6—8个重点专科联盟;省部级医院与区域医疗中心,县(市、区)人民医院与上级医疗机构远程医疗基本实现全覆盖。

      医联体能够为就诊人带来什么?最直接的,莫过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康复机构、护理院等,将更多承担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这就是说,将有更多可能在家门口享受优质和安全的医疗服务。

      同时,实施意见强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通过这项服务,鼓励和引导居民在医联体内到基层医疗机构首诊,上级医院的预约门诊优先向家庭医生开放并下放预约权限,通过预留号源、预留床位、开通转诊患者绿色通道等方式,对转诊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另外,签约居民还能更方便的就近取药,实施意见中说到,“通过长处方、延伸处方、集中配送等形式加强基层和上级医院用药衔接,探索建立医联体内慢病药品代采制度,方便患者就近就医取药。”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向上转诊的“绿色通道”,医联体可能带来的,还有更畅通的向下转诊通道,比如三级医院通过设立延伸门诊和有条件的延伸病房等方式,将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及时转诊至分院区或下级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和康复。

      根据要求,10月底前四川各地要启动医联体建设。 (记者 李媛莉)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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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二

  • 2017年08月08日 13时36分
  • 来源: 华西都市报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


      构建多种形式的医联体,为患者提供更安全、有效、便捷的医疗就诊服务等,是《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旨在实现的目标。8月7日,封面新闻记者从省政府官方网站了解到,实施意见将经官网对外公布。

      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是指在保持资产归属关系、行政隶属关系、财政投入渠道不变的情况下,由不同级别、类别医疗机构之间,通过纵向或横向医疗资源共享、分工合作所形成的医疗机构联合组织。如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疗共同体、跨区域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等。

      根据实施意见确定的工作目标,今年四川要启动以上述形式为主的医联体建设,年内实现各市(州)至少建设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城市医疗集团,选择1—2个县(市、区)探索开展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全省建设呼吸、牙科、儿科、妇产科等6—8个重点专科联盟;省部级医院与区域医疗中心,县(市、区)人民医院与上级医疗机构远程医疗基本实现全覆盖。

      医联体能够为就诊人带来什么?最直接的,莫过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康复机构、护理院等,将更多承担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这就是说,将有更多可能在家门口享受优质和安全的医疗服务。

      同时,实施意见强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通过这项服务,鼓励和引导居民在医联体内到基层医疗机构首诊,上级医院的预约门诊优先向家庭医生开放并下放预约权限,通过预留号源、预留床位、开通转诊患者绿色通道等方式,对转诊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另外,签约居民还能更方便的就近取药,实施意见中说到,“通过长处方、延伸处方、集中配送等形式加强基层和上级医院用药衔接,探索建立医联体内慢病药品代采制度,方便患者就近就医取药。”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向上转诊的“绿色通道”,医联体可能带来的,还有更畅通的向下转诊通道,比如三级医院通过设立延伸门诊和有条件的延伸病房等方式,将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及时转诊至分院区或下级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和康复。

      根据要求,10月底前四川各地要启动医联体建设。 (记者 李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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