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

  • 2017年08月14日 15时49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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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开展为期一年的“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地沟油”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打击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油安全。

      “地沟油”一般是指用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的油脂。我省是食用油生产和消费大省,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地沟油”源头治理,有力打击、有效遏制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

      开展为期1年的“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我省将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企业的监管和巡查力度,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追溯体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查处利用网络销售假冒品牌食用油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置制假售假网站。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健全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通报机制,加大对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制定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动员社会力量共同监督。

      完善“地沟油”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我省将从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培育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企业、完善政策措施配套、加大监管惩治力度、推动开展社会共治等方面强化“地沟油”治理。督促指导餐饮企业、行政企事业单位食堂以及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等单位按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建立相关制度及台账,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鼓励开展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创新,推动试点示范工作,加快制定“地沟油”科学鉴定方法。(记者 李丹 周伟)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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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

  • 2017年08月14日 15时49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开展为期一年的“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地沟油”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打击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油安全。

      “地沟油”一般是指用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的油脂。我省是食用油生产和消费大省,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地沟油”源头治理,有力打击、有效遏制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

      开展为期1年的“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我省将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企业的监管和巡查力度,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追溯体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查处利用网络销售假冒品牌食用油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置制假售假网站。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健全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通报机制,加大对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制定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动员社会力量共同监督。

      完善“地沟油”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我省将从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培育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企业、完善政策措施配套、加大监管惩治力度、推动开展社会共治等方面强化“地沟油”治理。督促指导餐饮企业、行政企事业单位食堂以及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等单位按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建立相关制度及台账,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鼓励开展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创新,推动试点示范工作,加快制定“地沟油”科学鉴定方法。(记者 李丹 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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