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解读二

  • 2017年07月20日 15时02分
  • 来源: 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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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


      7月19日,记者从省政府官网获悉,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68号)已经印发,其中提到强化公益林补偿政策兑现落实。

      具体要求,已承包到户的公益林,补偿款要直接打卡到户,集体统一经营的则要建立分配、公示、监督制度。确保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林权权利人被划为重点,四川各地要把集体公益林管理和补偿政策兑现落实纳入地方政府目标考核内容,确保每年补偿资金及时兑现到位。

      根据要求,2017年11月底前要整改完成以前年度兑现未到位问题。

      实施意见中还提到,放活人工商品林经营。如完善林木采伐更新管理制度,推进林木采伐改革试点,推广采伐公示、集中采伐、联合采伐等经验和模式,降低林农生产经营成本。 (记者 李媛莉)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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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解读二

  • 2017年07月20日 15时02分
  • 来源: 华西都市报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


      7月19日,记者从省政府官网获悉,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68号)已经印发,其中提到强化公益林补偿政策兑现落实。

      具体要求,已承包到户的公益林,补偿款要直接打卡到户,集体统一经营的则要建立分配、公示、监督制度。确保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林权权利人被划为重点,四川各地要把集体公益林管理和补偿政策兑现落实纳入地方政府目标考核内容,确保每年补偿资金及时兑现到位。

      根据要求,2017年11月底前要整改完成以前年度兑现未到位问题。

      实施意见中还提到,放活人工商品林经营。如完善林木采伐更新管理制度,推进林木采伐改革试点,推广采伐公示、集中采伐、联合采伐等经验和模式,降低林农生产经营成本。 (记者 李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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