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解读二

  • 2017年06月07日 16时53分
  • 来源: 四川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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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


      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根据《意见》,到2020年四川将培育发展农产品省级区域公用品牌5个以上。

      品牌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建设农业强省的重要驱动力。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有利于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有利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意见》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更好发挥品牌农业的引领作用,提升四川农业产业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助力精准脱贫、全面奔康,推动四川向农业强省跨越。

      《意见》要求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组织化生产为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全面实施农产品品牌“孵化、提升、创新、整合、信息”工程,培育壮大“川”字号农产品品牌体系,提升农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增收奔康,实现四川向农业强省、品牌大省跨越。

      根据《意见》,四川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将坚持市场导向,主动适应市场和消费升级需求,有效开展农产品品牌创建、形象塑造和传播推广,提升全省农产品的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

      坚持质量至上,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产管并重,全程全员全面提升质量,保障和维护品牌农产品“绿色健康、有机生态”的品牌公信力和质量安全。

      坚持企业主体,发挥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产品品牌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通过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规范化管理、文化挖掘和科技创新等手段,创建知名品牌,拓宽推广渠道,提升品牌价值。

      坚持政府引导,发挥政府在顶层设计、规划布局、政策支持、标准制定、评选认定、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引导作用,营造有利于培育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的良好环境。

      坚持协作共建,整合资源要素,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推动作用、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作用、专家的指导作用、媒体的传播作用、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构建各方参与、共建共赢的农产品品牌建设机制。

      根据《意见》部署,到2020年四川省将培育发展农产品省级区域公用品牌5个以上、市县级区域公用品牌100个以上、优质品牌农产品200个以上、“三品一标”产品5600个以上。

      四川将积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四川省著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争创中国质量奖及提名奖、四川天府质量奖及提名奖,创建国家级生态原产地保护示范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等。

      农产品品牌发展环境明显优化,质量基础有效改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品牌意识不断增强,农产品品牌体系不断壮大,知名度和影响力明显提升,市场消费信心大幅提振,“川”字号农产品唱响国内外市场。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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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解读二

  • 2017年06月07日 16时53分
  • 来源: 四川经济日报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


      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根据《意见》,到2020年四川将培育发展农产品省级区域公用品牌5个以上。

      品牌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建设农业强省的重要驱动力。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有利于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有利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意见》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更好发挥品牌农业的引领作用,提升四川农业产业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助力精准脱贫、全面奔康,推动四川向农业强省跨越。

      《意见》要求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组织化生产为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全面实施农产品品牌“孵化、提升、创新、整合、信息”工程,培育壮大“川”字号农产品品牌体系,提升农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增收奔康,实现四川向农业强省、品牌大省跨越。

      根据《意见》,四川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将坚持市场导向,主动适应市场和消费升级需求,有效开展农产品品牌创建、形象塑造和传播推广,提升全省农产品的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

      坚持质量至上,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产管并重,全程全员全面提升质量,保障和维护品牌农产品“绿色健康、有机生态”的品牌公信力和质量安全。

      坚持企业主体,发挥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产品品牌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通过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规范化管理、文化挖掘和科技创新等手段,创建知名品牌,拓宽推广渠道,提升品牌价值。

      坚持政府引导,发挥政府在顶层设计、规划布局、政策支持、标准制定、评选认定、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引导作用,营造有利于培育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的良好环境。

      坚持协作共建,整合资源要素,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推动作用、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作用、专家的指导作用、媒体的传播作用、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构建各方参与、共建共赢的农产品品牌建设机制。

      根据《意见》部署,到2020年四川省将培育发展农产品省级区域公用品牌5个以上、市县级区域公用品牌100个以上、优质品牌农产品200个以上、“三品一标”产品5600个以上。

      四川将积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四川省著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争创中国质量奖及提名奖、四川天府质量奖及提名奖,创建国家级生态原产地保护示范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等。

      农产品品牌发展环境明显优化,质量基础有效改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品牌意识不断增强,农产品品牌体系不断壮大,知名度和影响力明显提升,市场消费信心大幅提振,“川”字号农产品唱响国内外市场。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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