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解读二

  • 2017年11月09日 15时09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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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创建10个国家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75%以上,畜禽粪污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

      我省将从落实环评制度、强化污染监管、推进种养循环发展、加强资源化利用、强化属地管理和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强化绩效考核等7个方面发力。意见明确,畜禽规模养殖项目应严格按规定分类开展项目环评,设有固定排污口的规模养殖场应依法申请排污许可证。未依法环评的规模养殖场,环保部门将予以处罚。

      我省将大力发展种养循环农业,重点支持在种养配套工程、粪污高效处理、有机肥高效利用等方面开展研发与推广应用。鼓励建立受益者付费机制,保障资源化利用第三方主体合理收益。不断提高养殖场(小区)沼气工程配套率,积极推进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及新农村综合体、新村聚居点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建设,因地制宜推进沼气发电上网,开展规模化生物天然气项目试点示范。支持发展以畜禽粪便为原料的商品有机肥产业。

      我省明确,各市州应于今年底前制定并公布工作方案,并将以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有机肥还田利用、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使用等指标为重点,建立绩效评价考核制度,纳入地方政府考核体系。履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将作为重要参考,纳入干部工作调研、领导班子综合研判、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全省每年选择10个县市区开展省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试点。(记者 李淼)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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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解读二

  • 2017年11月09日 15时09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创建10个国家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75%以上,畜禽粪污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

      我省将从落实环评制度、强化污染监管、推进种养循环发展、加强资源化利用、强化属地管理和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强化绩效考核等7个方面发力。意见明确,畜禽规模养殖项目应严格按规定分类开展项目环评,设有固定排污口的规模养殖场应依法申请排污许可证。未依法环评的规模养殖场,环保部门将予以处罚。

      我省将大力发展种养循环农业,重点支持在种养配套工程、粪污高效处理、有机肥高效利用等方面开展研发与推广应用。鼓励建立受益者付费机制,保障资源化利用第三方主体合理收益。不断提高养殖场(小区)沼气工程配套率,积极推进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及新农村综合体、新村聚居点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建设,因地制宜推进沼气发电上网,开展规模化生物天然气项目试点示范。支持发展以畜禽粪便为原料的商品有机肥产业。

      我省明确,各市州应于今年底前制定并公布工作方案,并将以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有机肥还田利用、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使用等指标为重点,建立绩效评价考核制度,纳入地方政府考核体系。履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将作为重要参考,纳入干部工作调研、领导班子综合研判、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全省每年选择10个县市区开展省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试点。(记者 李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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