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解读三

  • 2017年11月09日 14时48分
  • 来源: 四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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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


      为更好地完成“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近日,省政府出台《关于支持“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意见》从资金补助、税收减免、生态恢复、景区恢复、民生保障等方面给予了政策支持,共计十大方面36条具体政策措施。

      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到位!

      在“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资金问题如何解决?受到重大损失是否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

      补助资金支持。省级财政统筹中央和省级相关资金对州县给予包干补助支持。

      债券资金支持。将世界自然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修复保护管理、景区道路建设、旅游服务设施建设等重建项目债券作为我省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发行试点。

      支持建立文化旅游产业振兴基金。支持阿坝州建立大九寨文化旅游产业振兴基金。

      减收财力补助支持。灾后恢复重建期间,对因灾财政减收较大的地区给予财力补助。

      ★税收

      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地震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免征资源税。

      纳税人因地震灾害造成损失,纳税确有困难的,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个人因地震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其来源于受灾地区的所得,减征7成个人所得税。

      ★金融

      加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力度。尽量满足灾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借用再贷款、再贴现资金需求。

      实施地方特殊市场准入政策。鼓励在受灾地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将注册资本金准入门槛降低至不低于5000万元。

      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实施财政保费补贴政策、特色农业保险奖补政策。

      鼓励自主创业给予住房补助民生保障不缺位!

      如何让在“8·8”九寨沟地震灾区群众迅速恢复基本生活?就业、住房等是民生保障是关键。《意见》从民生根本给予多项政策支撑。

      ★就业

      加大就业援助支持力度。地震灾区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灾区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因灾失去耕地、林地等生产资料的农业劳动者,作为因灾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

      鼓励灾区群众自主创业。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灾区就业困难人员,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

      扩大失业保险支持范围。受灾地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可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保障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组织开展免费职业培训;给予养老保险政策扶持。

      ★住房

      对因住房毁损(指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不可修复)导致无房可住的受灾居民给予住房重建资金补助。

      支持城乡住房维修加固,实行分档补助。其中:轻微破坏1000元-3000元/户;中等破坏3000元-5000元/户;严重破坏5000元-8000元/户。省级财政按平均5000元/户给予补助。

      ★土地

      保障灾后恢复重建用地需求,启动用地审批快速通道。

      ★基础设施

      支持灾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灾区受损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的支持力度,适当给予专项资金补助。简化项目审批程序。

      修复森林规划产业生态、产业重建全方位!

      在“8·8”九寨沟地震中,九寨沟景区受损,旅游业受到比较大的影响。如何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振兴灾区产业发展?《意见》中也有诸多相关政策。

      ★产业

      争取开放九黄机场为国际口岸机场。

      支持灾区创建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优先支持良繁基地、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电子商务设施设备建设。

      支持灾区重点发展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的农产品加工、民族医药、旅游产品等产业。支持灾区开展新能源汽车应用。

      适当放宽设立登记条件,扩大内资企业投资主体范围。

      ★生态

      优先将地震灾区符合条件的陡坡耕地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范围。

      支持九寨沟景区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

      ★地质

      支持灾区开展应急体系建设和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安置激励机制试点。

      支持新技术新方法在灾区地质灾害防治中的运用。 (记者 李倩)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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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解读三

  • 2017年11月09日 14时48分
  • 来源: 四川发布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


      为更好地完成“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近日,省政府出台《关于支持“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意见》从资金补助、税收减免、生态恢复、景区恢复、民生保障等方面给予了政策支持,共计十大方面36条具体政策措施。

      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到位!

      在“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资金问题如何解决?受到重大损失是否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

      补助资金支持。省级财政统筹中央和省级相关资金对州县给予包干补助支持。

      债券资金支持。将世界自然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修复保护管理、景区道路建设、旅游服务设施建设等重建项目债券作为我省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发行试点。

      支持建立文化旅游产业振兴基金。支持阿坝州建立大九寨文化旅游产业振兴基金。

      减收财力补助支持。灾后恢复重建期间,对因灾财政减收较大的地区给予财力补助。

      ★税收

      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地震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免征资源税。

      纳税人因地震灾害造成损失,纳税确有困难的,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个人因地震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其来源于受灾地区的所得,减征7成个人所得税。

      ★金融

      加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力度。尽量满足灾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借用再贷款、再贴现资金需求。

      实施地方特殊市场准入政策。鼓励在受灾地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将注册资本金准入门槛降低至不低于5000万元。

      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实施财政保费补贴政策、特色农业保险奖补政策。

      鼓励自主创业给予住房补助民生保障不缺位!

      如何让在“8·8”九寨沟地震灾区群众迅速恢复基本生活?就业、住房等是民生保障是关键。《意见》从民生根本给予多项政策支撑。

      ★就业

      加大就业援助支持力度。地震灾区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灾区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因灾失去耕地、林地等生产资料的农业劳动者,作为因灾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

      鼓励灾区群众自主创业。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灾区就业困难人员,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

      扩大失业保险支持范围。受灾地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可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保障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组织开展免费职业培训;给予养老保险政策扶持。

      ★住房

      对因住房毁损(指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不可修复)导致无房可住的受灾居民给予住房重建资金补助。

      支持城乡住房维修加固,实行分档补助。其中:轻微破坏1000元-3000元/户;中等破坏3000元-5000元/户;严重破坏5000元-8000元/户。省级财政按平均5000元/户给予补助。

      ★土地

      保障灾后恢复重建用地需求,启动用地审批快速通道。

      ★基础设施

      支持灾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灾区受损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的支持力度,适当给予专项资金补助。简化项目审批程序。

      修复森林规划产业生态、产业重建全方位!

      在“8·8”九寨沟地震中,九寨沟景区受损,旅游业受到比较大的影响。如何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振兴灾区产业发展?《意见》中也有诸多相关政策。

      ★产业

      争取开放九黄机场为国际口岸机场。

      支持灾区创建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优先支持良繁基地、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电子商务设施设备建设。

      支持灾区重点发展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的农产品加工、民族医药、旅游产品等产业。支持灾区开展新能源汽车应用。

      适当放宽设立登记条件,扩大内资企业投资主体范围。

      ★生态

      优先将地震灾区符合条件的陡坡耕地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范围。

      支持九寨沟景区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

      ★地质

      支持灾区开展应急体系建设和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安置激励机制试点。

      支持新技术新方法在灾区地质灾害防治中的运用。 (记者 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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