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解读一

  • 2017年11月08日 17时05分
  • 来源: 四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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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


      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到2020年,全省创建10个国家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每年创建部省级标准化示范场100个,每年选择10个县(市、区)开展省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重点县项目整县推进试点。

      《意见》提出,要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环保部门予以处罚。强化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建立畜禽规模养殖场废弃物减排核算制度,制定畜禽养殖粪污土地承载能力测算方法。推进种养循环发展,鼓励养殖场(小区)通过自身流转承包周边农田林地方式,采取“养殖场(小区)→种植基地(农户)”模式,实现畜禽粪污就近还田利用。

      同时,还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绩效考核。以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有机肥还田利用、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使用等指标为重点,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

      此外,《意见》还提出,要加强财税政策支持,鼓励地方政府利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装备实行敞开补贴。强化科技支撑,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创新示范基地,形成具有四川特色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方式。 (记者 李倩)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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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解读一

  • 2017年11月08日 17时05分
  • 来源: 四川发布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


      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到2020年,全省创建10个国家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每年创建部省级标准化示范场100个,每年选择10个县(市、区)开展省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重点县项目整县推进试点。

      《意见》提出,要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环保部门予以处罚。强化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建立畜禽规模养殖场废弃物减排核算制度,制定畜禽养殖粪污土地承载能力测算方法。推进种养循环发展,鼓励养殖场(小区)通过自身流转承包周边农田林地方式,采取“养殖场(小区)→种植基地(农户)”模式,实现畜禽粪污就近还田利用。

      同时,还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绩效考核。以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有机肥还田利用、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使用等指标为重点,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

      此外,《意见》还提出,要加强财税政策支持,鼓励地方政府利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装备实行敞开补贴。强化科技支撑,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创新示范基地,形成具有四川特色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方式。 (记者 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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