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全面开展清洁城市环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 2016年01月29日 16时52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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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全面开展清洁城市环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市(州)、县(市、区)政府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

      城市新区开发与旧城更新时,替代环境卫生设施未交付前,不得停止使用或拆除原有的环境卫生设施

      在宾馆和餐饮等服务行业特别是星级宾馆,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四川省全面开展清洁城市环境活动实施方案》,提出结合全省已开展的“洁净美好家园,建设宜居四川”行动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全面开展清洁城市环境活动,通过改革城市管理体制,完善城市治理机制,打造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统筹治理城市环境卫生问题,到“十三五”末,彻底解决城市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城市面貌实现干净、有序、美丽,全省清洁城市环境活动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根据实施方案,将着重提升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精细化水平,通过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市(州)、县(市、区)政府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等相关职能,实现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

      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和建设,科学编制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城市新区开发与旧城更新时,环境卫生设施必须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期交付;替代环境卫生设施未交付前,不得停止使用或拆除原有的环境卫生设施。设市城市、县城和建制镇2016年底前完成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编制。要积极推动成都等13个设区城市建成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有序推进成都、巴中等10个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厂建设,到2017年底,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县城达到80%,建制镇达到60%。鼓励净菜上市,减少餐厨垃圾产量;在宾馆和餐饮等服务行业特别是星级宾馆,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加快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和利用基地建设,从源头减少垃圾处理量。

      实施方案还对重点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城市扬尘治理、渣土运输和处置管理等工作进行了明确。

      该项工作从即日起至3月底为准备阶段,4月至2017年12月为全面落实阶段,2018年1月为总结阶段,将通过地方自查、省级督查等多种形式,查找发现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巩固活动成果。(记者 刘佳)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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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全面开展清洁城市环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 2016年01月29日 16时52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全面开展清洁城市环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市(州)、县(市、区)政府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

      城市新区开发与旧城更新时,替代环境卫生设施未交付前,不得停止使用或拆除原有的环境卫生设施

      在宾馆和餐饮等服务行业特别是星级宾馆,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四川省全面开展清洁城市环境活动实施方案》,提出结合全省已开展的“洁净美好家园,建设宜居四川”行动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全面开展清洁城市环境活动,通过改革城市管理体制,完善城市治理机制,打造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统筹治理城市环境卫生问题,到“十三五”末,彻底解决城市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城市面貌实现干净、有序、美丽,全省清洁城市环境活动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根据实施方案,将着重提升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精细化水平,通过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市(州)、县(市、区)政府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等相关职能,实现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

      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和建设,科学编制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城市新区开发与旧城更新时,环境卫生设施必须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期交付;替代环境卫生设施未交付前,不得停止使用或拆除原有的环境卫生设施。设市城市、县城和建制镇2016年底前完成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编制。要积极推动成都等13个设区城市建成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有序推进成都、巴中等10个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厂建设,到2017年底,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县城达到80%,建制镇达到60%。鼓励净菜上市,减少餐厨垃圾产量;在宾馆和餐饮等服务行业特别是星级宾馆,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加快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和利用基地建设,从源头减少垃圾处理量。

      实施方案还对重点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城市扬尘治理、渣土运输和处置管理等工作进行了明确。

      该项工作从即日起至3月底为准备阶段,4月至2017年12月为全面落实阶段,2018年1月为总结阶段,将通过地方自查、省级督查等多种形式,查找发现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巩固活动成果。(记者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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