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四川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聚焦我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水平。
《方案》规定,各地以县(市、区)为单位,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各市(州)工作方案及摸底排查情况于5月10日前报省治理工作联合办公室(教育厅)。针对摸底排查出的问题,按照“一事一议”“一园一案”的要求逐一进行整改。已经建成、需要办理移交手续的,原则上于2019年6月20日前完成;需要回收、置换、购置的,原则上于2019年9月20日前完成;需要补建、改建、新建的,原则上于2019年12月20日前完成相关建设规划,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