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川西北民生项目木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

  • 2019年03月28日 16时28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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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川西北民生项目木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实施川西北民生项目木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在绵阳局部、凉山大部、甘孜和阿坝的全部范围内实施川西北民生项目木材替代行动。

    行动实施范围是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地,是我省森林资源特别是天然林资源的集中分布区,也是生态脆弱区,行动的实施将为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提供有力支撑。

    实施路径上,将采用研究川西北地区农房建设技术、创新川西北地区农房规划设计、推进川西北地区新型建材建房试点、挖掘新型能源利用潜能、研究建立能源替代机制和鼓励市场主体参与六大重点举措。具体来说,将改良建筑物结构体系和围护体系利用技术,推动农房风貌生态化、功能现代化。

    新型建材建房试点方面,将充分考虑不同地区气候和地质特点,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区域、政府投资型公共建筑进行试点。重点是试点示范适合当地的建筑物结构体系、围护体系,以及工厂预制、标准构件、快速拼装等新技术。

    能源方面,将支持川西北地区依法依规科学有序开发水电、地热、沼气、风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制定民生用电优惠政策和措施,构建川西北地区与其他地区区域能源互补合作机制、推进建立丰水期弃水电量替代其他燃料的能源替代机制。

    市场主体方面,将培育川西北能源和能源设备产销市场,鼓励厂家生产和销售适合川西北地区实际的取暖、做饭等生活日用产品。

    《意见》明确,全面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从严控制农村居民生产生活自用材采伐限额指标。《意见》把相关任务细化成24个小项,分别确定了责任单位。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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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解:《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川西北民生项目木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

  • 2019年03月28日 16时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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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川西北民生项目木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实施川西北民生项目木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在绵阳局部、凉山大部、甘孜和阿坝的全部范围内实施川西北民生项目木材替代行动。

    行动实施范围是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地,是我省森林资源特别是天然林资源的集中分布区,也是生态脆弱区,行动的实施将为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提供有力支撑。

    实施路径上,将采用研究川西北地区农房建设技术、创新川西北地区农房规划设计、推进川西北地区新型建材建房试点、挖掘新型能源利用潜能、研究建立能源替代机制和鼓励市场主体参与六大重点举措。具体来说,将改良建筑物结构体系和围护体系利用技术,推动农房风貌生态化、功能现代化。

    新型建材建房试点方面,将充分考虑不同地区气候和地质特点,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区域、政府投资型公共建筑进行试点。重点是试点示范适合当地的建筑物结构体系、围护体系,以及工厂预制、标准构件、快速拼装等新技术。

    能源方面,将支持川西北地区依法依规科学有序开发水电、地热、沼气、风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制定民生用电优惠政策和措施,构建川西北地区与其他地区区域能源互补合作机制、推进建立丰水期弃水电量替代其他燃料的能源替代机制。

    市场主体方面,将培育川西北能源和能源设备产销市场,鼓励厂家生产和销售适合川西北地区实际的取暖、做饭等生活日用产品。

    《意见》明确,全面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从严控制农村居民生产生活自用材采伐限额指标。《意见》把相关任务细化成24个小项,分别确定了责任单位。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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