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构建“水、陆、空”交通运输保障,应对突发事件!

  • 2022年01月12日 13时52分
  • 来源: 四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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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政府官网获悉,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该预案适用于我省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需公路、水路、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行业提供应急保障的情形。

    按照相关规定,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各类突发事件具体分级标准在省级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发生相应突发事件时,《预案》根据规定参照执行。

    《预案》所指突发事件包括四大类:一是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二是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等;三是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急性中毒事件、食品和药品安全事件、动物疫情、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四是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突发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等。

    根据《预案》,省级层面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三级:一级、二级、三级。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初判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时,由领导小组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决定后启动实施一级应急响应;初判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后启动实施二级应急响应;初判发生较大或一般突发事件时,可根据工作需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后启动实施三级应急响应。

    《预案》提出了响应措施。当启动一级、二级应急响应时,事发地市(州)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跨企业、跨部门的资源调度、支援保障等工作。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响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召开联席会议,制定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目标和方案;做好突发事件信息分析研判和情况摸排;组织开展抢通保通保运以及有关抢险作业工作,根据需要做好跨省、跨部门的协调调度及支援保障等工作;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在应急队伍、装备、物资、资金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和协调,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及技术专家到现场给予指导;做好与其他相关应急机构的联络,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情况。

    当启动三级应急响应时,原则上由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应对,需提供公路水路、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的,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安排交通运输、铁路、民航、公安、应急、军队等有关方面负责保障工作。对于涉及面较广、敏感度较高、处置不当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超出市(州)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领导小组参照一、二级应急响应措施加强对事发地人民政府的工作指导。

    《预案》还明确要求,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将交通运输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需要及时通报给相关成员单位,并上报省指挥部或省专项应急指挥机构。

    责任编辑: 许齐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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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构建“水、陆、空”交通运输保障,应对突发事件!

  • 2022年01月12日 13时52分
  • 来源: 四川发布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政府官网获悉,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该预案适用于我省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需公路、水路、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行业提供应急保障的情形。

    按照相关规定,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各类突发事件具体分级标准在省级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发生相应突发事件时,《预案》根据规定参照执行。

    《预案》所指突发事件包括四大类:一是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二是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等;三是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急性中毒事件、食品和药品安全事件、动物疫情、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四是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突发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等。

    根据《预案》,省级层面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三级:一级、二级、三级。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初判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时,由领导小组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决定后启动实施一级应急响应;初判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后启动实施二级应急响应;初判发生较大或一般突发事件时,可根据工作需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后启动实施三级应急响应。

    《预案》提出了响应措施。当启动一级、二级应急响应时,事发地市(州)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跨企业、跨部门的资源调度、支援保障等工作。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响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召开联席会议,制定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目标和方案;做好突发事件信息分析研判和情况摸排;组织开展抢通保通保运以及有关抢险作业工作,根据需要做好跨省、跨部门的协调调度及支援保障等工作;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在应急队伍、装备、物资、资金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和协调,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及技术专家到现场给予指导;做好与其他相关应急机构的联络,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情况。

    当启动三级应急响应时,原则上由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应对,需提供公路水路、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的,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安排交通运输、铁路、民航、公安、应急、军队等有关方面负责保障工作。对于涉及面较广、敏感度较高、处置不当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超出市(州)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领导小组参照一、二级应急响应措施加强对事发地人民政府的工作指导。

    《预案》还明确要求,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将交通运输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需要及时通报给相关成员单位,并上报省指挥部或省专项应急指挥机构。

    责任编辑: 许齐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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