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关爱医务人员“20条” 要求援鄂期间的薪酬水平应提高2倍

  • 2020年03月12日 09时29分
  • 来源: 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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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播报
  •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统筹做好为医务人员的关心关爱,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日前印发了《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从薪酬待遇、工伤认定、人事考量、身心健康、服务保障等多方面,《方案》分20条细则,有的放矢对四川省医务人员的关心爱护提出明确要求。

    首先是明确要提高疫情防治人员薪酬待遇,包括落实临时性工作补助政策,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和落实卫生防疫津贴政策。具体来说,在应急响应期内,对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按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直接参与疫情现场调查处置、患者救治的其他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其中,援湖北医疗队(含疾控,下同)医务人员援湖北期间,按每人每天600元予以补助。

    《方案》提到,“相关主管部门要指导用人单位完善内部分配办法,重点向敢于担当、勇挑重担、加班加点的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特别是作出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倾斜,其中参加援湖北医疗队医务人员在援湖北期间的薪酬水平提高2倍。”

    《方案》要求,实施人才人事倾斜措施,在人才选拔推荐,职称评审,岗位聘用(任),以及公开招聘等方面,都应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倾斜。以人才选拔为例,对在疫情防控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在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集体)、省“千人计划”、天府“万人计划”、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等国家、省人才项目推荐选拔中予以倾斜。

    在职称评审方面,《方案》也提出了具体的倾斜要求,诸如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内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卫生高一级职称或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受到记大功及以上奖励或获得市(厅)级及以上表彰的,可不受工作业绩(专业必备业绩)限制申报卫生高一级职称评审;受到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任现职期内可直接申报参加卫生高一级职称评审或考试;等。

    《方案》对医务人员的休息休假及疗养,作了细致的要求:疫情结束后,对长期加班加点的医务人员要集中安排轮流休假,省内一线医务人员可增加有薪休息时间5天,援湖北医疗队队员可增加10天。援助湖北和高风险区医疗队全体队员结束任务后,统一安排为期2周的定点隔离疗养,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安排。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医务人员,可安排参加我省高层次专家人才集中休假疗养、国情省情研修活动。

    《方案》还提出,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及时奖励,对获得嘉奖、记功、记大功的个人给予一次性奖金,标准分别参照公务员嘉奖、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执行。(记者 李媛莉)

    责任编辑: 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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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出台关爱医务人员“20条” 要求援鄂期间的薪酬水平应提高2倍

  • 2020年03月12日 09时2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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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统筹做好为医务人员的关心关爱,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日前印发了《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从薪酬待遇、工伤认定、人事考量、身心健康、服务保障等多方面,《方案》分20条细则,有的放矢对四川省医务人员的关心爱护提出明确要求。

    首先是明确要提高疫情防治人员薪酬待遇,包括落实临时性工作补助政策,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和落实卫生防疫津贴政策。具体来说,在应急响应期内,对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按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直接参与疫情现场调查处置、患者救治的其他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其中,援湖北医疗队(含疾控,下同)医务人员援湖北期间,按每人每天600元予以补助。

    《方案》提到,“相关主管部门要指导用人单位完善内部分配办法,重点向敢于担当、勇挑重担、加班加点的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特别是作出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倾斜,其中参加援湖北医疗队医务人员在援湖北期间的薪酬水平提高2倍。”

    《方案》要求,实施人才人事倾斜措施,在人才选拔推荐,职称评审,岗位聘用(任),以及公开招聘等方面,都应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倾斜。以人才选拔为例,对在疫情防控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在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集体)、省“千人计划”、天府“万人计划”、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等国家、省人才项目推荐选拔中予以倾斜。

    在职称评审方面,《方案》也提出了具体的倾斜要求,诸如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内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卫生高一级职称或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受到记大功及以上奖励或获得市(厅)级及以上表彰的,可不受工作业绩(专业必备业绩)限制申报卫生高一级职称评审;受到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任现职期内可直接申报参加卫生高一级职称评审或考试;等。

    《方案》对医务人员的休息休假及疗养,作了细致的要求:疫情结束后,对长期加班加点的医务人员要集中安排轮流休假,省内一线医务人员可增加有薪休息时间5天,援湖北医疗队队员可增加10天。援助湖北和高风险区医疗队全体队员结束任务后,统一安排为期2周的定点隔离疗养,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安排。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医务人员,可安排参加我省高层次专家人才集中休假疗养、国情省情研修活动。

    《方案》还提出,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及时奖励,对获得嘉奖、记功、记大功的个人给予一次性奖金,标准分别参照公务员嘉奖、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执行。(记者 李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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