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实施意见 打造深化产教融合“四川样板”

  • 2018年10月31日 16时50分
  • 来源: 四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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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


      “力争到2020年,在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生物、化工、核工业等领域,培育和打造一批在全国具有广泛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产教联盟……”日前,四川出台《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我省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

      根据《意见》,四川将创新职业教育与产业融合发展模式,整合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科研院所、行业协会资源,通过“专业+产业”“教学+研发”“培养+就业”等,确保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各个环节有机衔接。

      在优化职业教育与区域发展布局上,成都平原经济区重点围绕智能制造、航空制造、军民融合等,依托中法、中德等国别合作园区,抓住“一带一路”建设机遇,加强与国(境)外行业、企业、学校、科研机构在职业教育、技术、产业等方面合作。川西北经济区继续实施民族地区“9+3”免费职业教育,鼓励与对口支援省市建立人才联合培养机制。

      在强化企业职工在岗教育培训上,督促企业落实职工培训制度,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确保教育培训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创新教育培训方式,鼓励企业向学校和培训机构购买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职工技能竞赛,对参加培训提升技能等级的职工给予奖励或补贴。

      同时,在加强产教融合人才培育上,要度提高高等学校招收职业教育毕业生比例,建立复合型、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系统培养制度。持有条件的职业学校、应用型本科高校探索实施产业教师(导师)特设岗位计划,鼓励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吸引企业技术人员兼职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此外,《意见》还提出,要从完善财税政策,加强金融支持,落实土地人事政策,强化试点示范等多方面来保障我省深化产教融合工作的推进。 (记者 李倩)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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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出台实施意见 打造深化产教融合“四川样板”

  • 2018年10月31日 16时50分
  • 来源: 四川发布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


      “力争到2020年,在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生物、化工、核工业等领域,培育和打造一批在全国具有广泛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产教联盟……”日前,四川出台《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我省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

      根据《意见》,四川将创新职业教育与产业融合发展模式,整合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科研院所、行业协会资源,通过“专业+产业”“教学+研发”“培养+就业”等,确保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各个环节有机衔接。

      在优化职业教育与区域发展布局上,成都平原经济区重点围绕智能制造、航空制造、军民融合等,依托中法、中德等国别合作园区,抓住“一带一路”建设机遇,加强与国(境)外行业、企业、学校、科研机构在职业教育、技术、产业等方面合作。川西北经济区继续实施民族地区“9+3”免费职业教育,鼓励与对口支援省市建立人才联合培养机制。

      在强化企业职工在岗教育培训上,督促企业落实职工培训制度,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确保教育培训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创新教育培训方式,鼓励企业向学校和培训机构购买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职工技能竞赛,对参加培训提升技能等级的职工给予奖励或补贴。

      同时,在加强产教融合人才培育上,要度提高高等学校招收职业教育毕业生比例,建立复合型、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系统培养制度。持有条件的职业学校、应用型本科高校探索实施产业教师(导师)特设岗位计划,鼓励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吸引企业技术人员兼职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此外,《意见》还提出,要从完善财税政策,加强金融支持,落实土地人事政策,强化试点示范等多方面来保障我省深化产教融合工作的推进。 (记者 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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