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十三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出炉

  • 2017年05月05日 16时06分
  • 来源: 四川在线
  • 【字体: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三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作为“十三五”时期四川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四川省“十三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日前由四川省政府印发。《规划》共10章34节,明确紧紧扭住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三大任务,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并响亮提出加快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确保农村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规划》提出了四川“十三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总体目标,即在确保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不断提升农村建设水平,实现农业更强、农民更富、农村更美。

      从主要目标看,到2020年,四川全省农业科技贡献率、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将分别达60%和63%,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75%;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88.8万公顷,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9000万亩以上,综合生产能力达400亿公斤以上,肉蛋奶、蔬菜和水产品产量保持稳定增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续快速发展,打造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公共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进一步增强农业市场竞争力,提高农业全产业链收益;森林覆盖率达40%,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85%,农业生产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土壤重金属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等环境问题治理有效,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建成;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加,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实现贫困县全部摘帽、贫困村全部退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0%以上的行政村建成幸福美丽新村,在普遍建成市州级或县市区级“四好村”的基础上,60%以上的村建成省级“四好村”,农民生活达到全面小康水平。

      四川将着力推进分夯实农业基础保障支撑、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实施农业产业扶贫、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坚持绿色发展、建设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幸福美丽新村、推进城乡协调发展,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激发发展活力等7大重点任务。

      围绕农业生产、产业和经营三大体系,到2020年,四川将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4430万亩、现代林业产业基地3000万亩;农作物秸秆养分还田率达60%以上,畜禽粪便养分还田率提高到60%;建立全省农业、畜牧业、林业等相统一的信息平台;打造省级农产品综合服务平台和全国知名农村电商平台;构建职能明确、管理科学、队伍精干、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重点抓好五大农产品主产区建设,突出100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每年建设20个“粮改饲”示范区;力争全省生猪出栏基本稳定在7200万头,建设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144个、134万亩;继续实施“川米优化”工程,打造优质品牌,实施浓香菜籽油品牌推广行动;经济作物发展到4200万亩,综合产值达6000亿元;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产地商品化处理和加工,着力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园区;建成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强省,建成森林康养林1000万亩,基本建成全国森林康养目的地;构建“美丽四川”农副土特旅游商品体系,扶持“天府龙芽”“四川泡菜”“川粮大米”等品牌发展,逐步形成农产品“四川品牌”优势。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引导和支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农村养老服务、农村服务业、农村文化创意等新产业新业态。重点培育6.4万个专业大户、5万个家庭农场,培育发展8.5万个农民合作社,建成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9200个,建立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制度;合理引导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推广“合同订单”“收益分成”“股份合作”“托养寄养”等适度规模经营模式。

      四川将充分发挥农业产业扶贫在“十大扶贫行动”中的基础性作用,到2020年初步形成“跨乡联县”特色支柱产业体系,实现贫困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力争每个有条件的贫困农户掌握1至2项实用技术,每年投向贫困县的项目资金原则上不低于50%。按照“业兴、家富、人和、村美”要求,深入实施“五大行动”,到2020年全面完成现有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各种形式的新村建设覆盖全省所有行政村;建成幸福美丽新村30000个,力争突破35000个,占全省行政村的80%以上。

      四川将开展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和交通沿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探索建立土地复垦基金,建设旱作节水技术推广示范基地6000万亩,适时开展若尔盖等国家草原公园建设试点;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建立规模化养殖粪便第三方治理综合利用机制,成都平原地区率先实行秸秆全量化利用;逐步扩大污染耕地治理与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启动受污染区域土地修复、轮作和休耕试点,探索休耕期农民补偿机制。

      四川将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小型水利工程和农村房屋所有权确权颁证工作,深入探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颁发土地经营权、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农村养殖水面经营权证书;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多形式多渠道探索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设立省级农业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深入推进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股权量化改革;对新型经营主体用于经营性畜禽养殖、工厂化作物栽培、水产养殖以及规模化粮食生产的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的用地,可按设施农用地管理;全面放开除成都市外的省内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同城居民同等待遇;

      四川将成立农业和农村重点产业和重大工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项目推进时间表和路线图,建立规划实施督促检查和第三方评价机制,把粮食生产、农民增收、耕地保护、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农村环境治理等作为考核地方领导班子绩效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 (记者 李淼)
    责任编辑: 李莎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四川省“十三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出炉

  • 2017年05月05日 16时06分
  • 来源: 四川在线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三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作为“十三五”时期四川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四川省“十三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日前由四川省政府印发。《规划》共10章34节,明确紧紧扭住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三大任务,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并响亮提出加快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确保农村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规划》提出了四川“十三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总体目标,即在确保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不断提升农村建设水平,实现农业更强、农民更富、农村更美。

      从主要目标看,到2020年,四川全省农业科技贡献率、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将分别达60%和63%,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75%;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88.8万公顷,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9000万亩以上,综合生产能力达400亿公斤以上,肉蛋奶、蔬菜和水产品产量保持稳定增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续快速发展,打造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公共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进一步增强农业市场竞争力,提高农业全产业链收益;森林覆盖率达40%,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85%,农业生产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土壤重金属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等环境问题治理有效,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建成;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加,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实现贫困县全部摘帽、贫困村全部退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0%以上的行政村建成幸福美丽新村,在普遍建成市州级或县市区级“四好村”的基础上,60%以上的村建成省级“四好村”,农民生活达到全面小康水平。

      四川将着力推进分夯实农业基础保障支撑、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实施农业产业扶贫、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坚持绿色发展、建设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幸福美丽新村、推进城乡协调发展,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激发发展活力等7大重点任务。

      围绕农业生产、产业和经营三大体系,到2020年,四川将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4430万亩、现代林业产业基地3000万亩;农作物秸秆养分还田率达60%以上,畜禽粪便养分还田率提高到60%;建立全省农业、畜牧业、林业等相统一的信息平台;打造省级农产品综合服务平台和全国知名农村电商平台;构建职能明确、管理科学、队伍精干、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重点抓好五大农产品主产区建设,突出100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每年建设20个“粮改饲”示范区;力争全省生猪出栏基本稳定在7200万头,建设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144个、134万亩;继续实施“川米优化”工程,打造优质品牌,实施浓香菜籽油品牌推广行动;经济作物发展到4200万亩,综合产值达6000亿元;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产地商品化处理和加工,着力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园区;建成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强省,建成森林康养林1000万亩,基本建成全国森林康养目的地;构建“美丽四川”农副土特旅游商品体系,扶持“天府龙芽”“四川泡菜”“川粮大米”等品牌发展,逐步形成农产品“四川品牌”优势。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引导和支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农村养老服务、农村服务业、农村文化创意等新产业新业态。重点培育6.4万个专业大户、5万个家庭农场,培育发展8.5万个农民合作社,建成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9200个,建立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制度;合理引导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推广“合同订单”“收益分成”“股份合作”“托养寄养”等适度规模经营模式。

      四川将充分发挥农业产业扶贫在“十大扶贫行动”中的基础性作用,到2020年初步形成“跨乡联县”特色支柱产业体系,实现贫困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力争每个有条件的贫困农户掌握1至2项实用技术,每年投向贫困县的项目资金原则上不低于50%。按照“业兴、家富、人和、村美”要求,深入实施“五大行动”,到2020年全面完成现有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各种形式的新村建设覆盖全省所有行政村;建成幸福美丽新村30000个,力争突破35000个,占全省行政村的80%以上。

      四川将开展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和交通沿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探索建立土地复垦基金,建设旱作节水技术推广示范基地6000万亩,适时开展若尔盖等国家草原公园建设试点;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建立规模化养殖粪便第三方治理综合利用机制,成都平原地区率先实行秸秆全量化利用;逐步扩大污染耕地治理与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启动受污染区域土地修复、轮作和休耕试点,探索休耕期农民补偿机制。

      四川将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小型水利工程和农村房屋所有权确权颁证工作,深入探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颁发土地经营权、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农村养殖水面经营权证书;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多形式多渠道探索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设立省级农业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深入推进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股权量化改革;对新型经营主体用于经营性畜禽养殖、工厂化作物栽培、水产养殖以及规模化粮食生产的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的用地,可按设施农用地管理;全面放开除成都市外的省内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同城居民同等待遇;

      四川将成立农业和农村重点产业和重大工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项目推进时间表和路线图,建立规划实施督促检查和第三方评价机制,把粮食生产、农民增收、耕地保护、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农村环境治理等作为考核地方领导班子绩效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 (记者 李淼)
    责任编辑: 李莎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