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

  • 2017年01月11日 18时03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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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播报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突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主体责任,加强试点品种上市许可与事中事后监管,鼓励研发创新,促进企业强强联合,加快药物研发成果转化,加快临床急需新药上市,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并要求确保2018年完成目标任务。《意见》制定具体的推进措施,将通过遴选一批试点工作示范区、扶持一批重点品种、搭建药品创新平台、鼓励品种转让或委托生产四个方面推进试点实施。药品安全把控方面,提出将明晰药品生命周期中所有参与方责任、加强上市后监管、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意见》规定,对创新药、首仿药、临床急需的品种重点支持,对获得全省前10位持有人的申请人,省财政一次性给予适当奖励;在人才引进、科研立项、成果转化等方面优先扶持持有人制度试点项目;在全面梳理医药产业相关政策基础上,推进医药创新政策与持有人制度融合,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引导作用。

      2016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四川成为十个试点省市之一。我省已将成都高新区、成都温江区、泸州医药产业园、眉山经济开发区、岳池医药产业园作为我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工作示范区。 (记者 寇敏芳 周伟)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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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推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

  • 2017年01月11日 18时03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突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主体责任,加强试点品种上市许可与事中事后监管,鼓励研发创新,促进企业强强联合,加快药物研发成果转化,加快临床急需新药上市,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并要求确保2018年完成目标任务。《意见》制定具体的推进措施,将通过遴选一批试点工作示范区、扶持一批重点品种、搭建药品创新平台、鼓励品种转让或委托生产四个方面推进试点实施。药品安全把控方面,提出将明晰药品生命周期中所有参与方责任、加强上市后监管、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意见》规定,对创新药、首仿药、临床急需的品种重点支持,对获得全省前10位持有人的申请人,省财政一次性给予适当奖励;在人才引进、科研立项、成果转化等方面优先扶持持有人制度试点项目;在全面梳理医药产业相关政策基础上,推进医药创新政策与持有人制度融合,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引导作用。

      2016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四川成为十个试点省市之一。我省已将成都高新区、成都温江区、泸州医药产业园、眉山经济开发区、岳池医药产业园作为我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工作示范区。 (记者 寇敏芳 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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