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

  • 2015年02月07日 13时26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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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力争到2017年底,全省国家级经开区营业收入超过8000亿元。《意见》提出,要逐步提升现有国家级经开区的综合竞争力,力争到2017年底,全省国家级经开区年度进出口总额超过60亿美元,年度实际利用外资超过15亿美元,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7%,使其成为我省优势产业的集中区、对外开放的窗口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增长极。

      强化国家级经开区在我省工业集聚发展中的先导、龙头作用,形成特色和品牌。《意见》明确,成都经开区重点发展以乘用车为龙头的整车制造、航天装备制造等产业;将德阳经开区建成以清洁能源为主的低碳工业特色产业园区;广安经开区重点发展电力能源、天然气化工等6大产业集群;绵阳经开区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等产业;在遂宁经开区大力推进科研文化、新型电子信息等产业;广元经开区重点发展电子机械、有色金属加工等五大产业;在宜宾临港经开区构建临港经济产业集群;内江经开区重点发展机械汽配、信息安全产业等。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循环经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创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

      创新发展模式。处于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地区的国家级经开区,可采取“共建共享、收益分成”方式,推行多种形式的园区共建形式,包括共建跨区域合作园区或合作联盟。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以“中法成都生态园”项目为契机,推动国家级经开区开展国际合作。

      我省将在财税、用地、税收、商贸等方面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发展。并建立与国家级经开区发展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对发展缓慢的国家级经开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按照国家总体部署完善国家级经开区进入和退出机制。

      目前,我省有8个国家级经开区,总量与新疆同居西部第一。(记者 赵若言 曾小清)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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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

  • 2015年02月07日 13时26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力争到2017年底,全省国家级经开区营业收入超过8000亿元。《意见》提出,要逐步提升现有国家级经开区的综合竞争力,力争到2017年底,全省国家级经开区年度进出口总额超过60亿美元,年度实际利用外资超过15亿美元,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7%,使其成为我省优势产业的集中区、对外开放的窗口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增长极。

      强化国家级经开区在我省工业集聚发展中的先导、龙头作用,形成特色和品牌。《意见》明确,成都经开区重点发展以乘用车为龙头的整车制造、航天装备制造等产业;将德阳经开区建成以清洁能源为主的低碳工业特色产业园区;广安经开区重点发展电力能源、天然气化工等6大产业集群;绵阳经开区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等产业;在遂宁经开区大力推进科研文化、新型电子信息等产业;广元经开区重点发展电子机械、有色金属加工等五大产业;在宜宾临港经开区构建临港经济产业集群;内江经开区重点发展机械汽配、信息安全产业等。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循环经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创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

      创新发展模式。处于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地区的国家级经开区,可采取“共建共享、收益分成”方式,推行多种形式的园区共建形式,包括共建跨区域合作园区或合作联盟。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以“中法成都生态园”项目为契机,推动国家级经开区开展国际合作。

      我省将在财税、用地、税收、商贸等方面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发展。并建立与国家级经开区发展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对发展缓慢的国家级经开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按照国家总体部署完善国家级经开区进入和退出机制。

      目前,我省有8个国家级经开区,总量与新疆同居西部第一。(记者 赵若言 曾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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