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暴雨洪涝灾后恢复工作的意见》解读

  • 2013年08月02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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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暴雨洪涝灾后恢复工作的意见

     

      2日,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出台《关于做好暴雨洪涝灾后恢复工作的意见》,我省将从6个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其中包括按照遇难人员每人5000元标准向遇难人员家属(直系亲属)发放抚慰金。二是对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实行临时生活救助,给予补助。

      《意见》指出,要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切实保障灾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基本生活。加强受灾群众临时安置点管理,切实做到“五有”(有饭吃、有衣穿、有安全住所、有洁净水喝、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三防”(防疫、防火、防次生灾害)。同时,做好受损房屋维修加固和恢复重建,尽快恢复农业和工商业生产,尽快恢复受损基础设施,综合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同时,在政策支持力度上,按照遇难人员每人5000元标准向遇难人员家属(直系亲属)发放抚慰金。对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实行临时生活救助,给予补助。对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毁无房可住的农户自建简易住房,按照每户2000元标准给予过渡安置补助。对因灾房屋倒塌、掩埋或严重损毁必须重建住房的农户,按照户均2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对因灾房屋受损需维修加固的农户,按户均3000元的标准发放维修加固补助。对受灾市(州)、县(市、区)应急抢险救灾和灾损基础设施、公共设施修复以及农业生产恢复给予适当综合补助。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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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暴雨洪涝灾后恢复工作的意见》解读

  • 2013年08月02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在线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暴雨洪涝灾后恢复工作的意见

     

      2日,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出台《关于做好暴雨洪涝灾后恢复工作的意见》,我省将从6个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其中包括按照遇难人员每人5000元标准向遇难人员家属(直系亲属)发放抚慰金。二是对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实行临时生活救助,给予补助。

      《意见》指出,要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切实保障灾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基本生活。加强受灾群众临时安置点管理,切实做到“五有”(有饭吃、有衣穿、有安全住所、有洁净水喝、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三防”(防疫、防火、防次生灾害)。同时,做好受损房屋维修加固和恢复重建,尽快恢复农业和工商业生产,尽快恢复受损基础设施,综合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同时,在政策支持力度上,按照遇难人员每人5000元标准向遇难人员家属(直系亲属)发放抚慰金。对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实行临时生活救助,给予补助。对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毁无房可住的农户自建简易住房,按照每户2000元标准给予过渡安置补助。对因灾房屋倒塌、掩埋或严重损毁必须重建住房的农户,按照户均2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对因灾房屋受损需维修加固的农户,按户均3000元的标准发放维修加固补助。对受灾市(州)、县(市、区)应急抢险救灾和灾损基础设施、公共设施修复以及农业生产恢复给予适当综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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