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政务微博应用的通知》解读

  • 2013年06月20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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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务微博应用的通知

     

      19日,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政务微博应用的通知》,要求目前已开设政务微博的部门和单位,不断提升应用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政务微博的作用,尚未开设政务微博的部门和单位,应尽快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争取在今年上半年开通。其他部门和单位也应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创造条件,年内全部开通。

      《通知》要求,开设政务微博要组建专门的运维工作团队,政务微博账号全部纳入四川发布政务微博聚合平台——四川发布厅(www.scpublic.cn),由省互联网信息办委托省新闻中心组建的专业团队统一发布、统一运营、统一维护、统一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发布、舆情监测通报、信息存档备案以及网上互动回复和网下办事回应等工作机制,注重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应急处理的时效性、便民服务的多样性、诉求回应的针对性,确保政务微博健康有序运行。

      同时,政务微博要及时发布属于本部门主动公开及其他非涉密的可以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信息。微博发布信息可采取视频、图片、文字、表情、网站链接相结合的形式,语言简明准确、用语规范亲切,注重平等对话、互动交流。要做好舆情监测工作,及时收集、研判涉及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的社会热点话题,对网络上公众广泛关注的问题,要及时予以正面回应,防止负面舆情“发酵”;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应在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及时予以澄清。

      省政府各部门和相关单位开通政务微博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将政务微博的名称、分管领导、运维机构及联系方式、链接地址等信息通过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报送省政府信息公开办。省政府网站将开设专栏进行集中展示,整合政府信息发布资源,组建政务微博“合唱团”,提升政府信息发布的影响力和引导力,使省政府网站政务微博群成为公开政府信息、开展政民互动、引导网络舆论的重要平台。(记者 胡佳丽)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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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政务微博应用的通知》解读

  • 2013年06月20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在线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务微博应用的通知

     

      19日,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政务微博应用的通知》,要求目前已开设政务微博的部门和单位,不断提升应用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政务微博的作用,尚未开设政务微博的部门和单位,应尽快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争取在今年上半年开通。其他部门和单位也应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创造条件,年内全部开通。

      《通知》要求,开设政务微博要组建专门的运维工作团队,政务微博账号全部纳入四川发布政务微博聚合平台——四川发布厅(www.scpublic.cn),由省互联网信息办委托省新闻中心组建的专业团队统一发布、统一运营、统一维护、统一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发布、舆情监测通报、信息存档备案以及网上互动回复和网下办事回应等工作机制,注重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应急处理的时效性、便民服务的多样性、诉求回应的针对性,确保政务微博健康有序运行。

      同时,政务微博要及时发布属于本部门主动公开及其他非涉密的可以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信息。微博发布信息可采取视频、图片、文字、表情、网站链接相结合的形式,语言简明准确、用语规范亲切,注重平等对话、互动交流。要做好舆情监测工作,及时收集、研判涉及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的社会热点话题,对网络上公众广泛关注的问题,要及时予以正面回应,防止负面舆情“发酵”;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应在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及时予以澄清。

      省政府各部门和相关单位开通政务微博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将政务微博的名称、分管领导、运维机构及联系方式、链接地址等信息通过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报送省政府信息公开办。省政府网站将开设专栏进行集中展示,整合政府信息发布资源,组建政务微博“合唱团”,提升政府信息发布的影响力和引导力,使省政府网站政务微博群成为公开政府信息、开展政民互动、引导网络舆论的重要平台。(记者 胡佳丽)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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