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四川省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 2012年04月26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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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省政府印发《四川省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工作安排》),省食品安全办公室对《工作安排》进行了解读。今年,我省将继续深化专项治理整顿,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严格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负主体责任的要求,着力构建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努力保持四川食品安全总体有序可控、稳中向好态势。

      显著特点

      强调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


      从工作措施看,《工作安排》更加强调加强集中整治与强化日常监管相结合。除重点突出的集中整治外,我省将完善食品安全信用建设的监管制度、征信制度、评价制度、披露制度、奖惩制度,推进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坚持制度建设与教育宣传相结合、企业责任与行业自律相结合、政府推动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失信惩戒与诚信褒奖相结合,建立健全食品企业“黑名单”及行业退出机制,进一步提高食品企业诚信自律水平;在市、县两级积极推进检验检测资源整合,探索建立统一的食品检测中心,统筹提升区域检测能力;公开选聘一批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构筑及时有效的“群众监督网”,形成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体系。

      我省将出台《四川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演练,从源头开始、预防为主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管。实施食品安全信息报送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杜绝任何形式的迟报、瞒报、漏报食品安全信息行为;完善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和程序,建立统一的应急指挥机制,做好各监管部门预案的整合与衔接;适度扩大监测范围与样本量,增加地域性特色食品风险监测;加强对监测数据尤其是食源性疾病发病趋势及病因评价分析;组建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定期分析研判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

      必要措施

      坚持“严”字当头集中整治食品安全

      我省将针对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深化专项整治。继续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行动。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实施重点监管,尤其要加大对小餐饮的巡查和抽检力度。开展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农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食品企业外租厂房仓库、超市、学校等为重点,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治理、问题大整改;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提升工程,及时发现和查处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馆食品安全隐患;开展农药兽药残留专项整治;开展畜禽屠宰专项整治;开展调味品和餐具、食品包装材料专项整治。

      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依法加大打击力度,直至停产整改、取缔关闭;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有害物质、非法使用非食品原料、非法生产使用有害饲料、违规冒用乱用品牌标识、违反标准制售使用食品添加剂、违反资质要求从事生产经营等“三非三违”行为;对依法强制退出的企业实施跟踪执法,捣毁非法场所,彻底消除其再次从事违法活动的资本;对隐瞒食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等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严厉打击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等行为,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黑窝点”的清理整顿力度;继续深入开展针对“问题乳粉”、“地沟油”、“瘦肉精”等严重影响群众身体健康的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打击。

      落实责任

      规范企业行为强化政府和部门责任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工作统一负责。我省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对食品安全重大责任事故实行严格的“一票否决”制;加快推进市(州)和县(市区)政府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建设;主动查找、梳理监管边界交叉、职责不明和监管空白的环节或领域,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的全覆盖和无缝对接;加大各级政府财政对食品安全的投入。

      我省将出台《四川省食品生产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解决我省“两小”监管法规空白问题。将食品从业者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作为食品企业准入的硬性指标,防止不具备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采取严格日常监管、执法检查、约谈诫勉等措施,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自身管理、企业自检、源头管理和溯源等主体责任制度;完善餐厨废弃物的疏堵结合措施,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推广成都市、遂宁市在肉品、蔬菜等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方面的经验。
    责任编辑: 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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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四川省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 2012年04月26日 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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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省政府印发《四川省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工作安排》),省食品安全办公室对《工作安排》进行了解读。今年,我省将继续深化专项治理整顿,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严格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负主体责任的要求,着力构建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努力保持四川食品安全总体有序可控、稳中向好态势。

      显著特点

      强调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


      从工作措施看,《工作安排》更加强调加强集中整治与强化日常监管相结合。除重点突出的集中整治外,我省将完善食品安全信用建设的监管制度、征信制度、评价制度、披露制度、奖惩制度,推进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坚持制度建设与教育宣传相结合、企业责任与行业自律相结合、政府推动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失信惩戒与诚信褒奖相结合,建立健全食品企业“黑名单”及行业退出机制,进一步提高食品企业诚信自律水平;在市、县两级积极推进检验检测资源整合,探索建立统一的食品检测中心,统筹提升区域检测能力;公开选聘一批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构筑及时有效的“群众监督网”,形成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体系。

      我省将出台《四川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演练,从源头开始、预防为主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管。实施食品安全信息报送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杜绝任何形式的迟报、瞒报、漏报食品安全信息行为;完善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和程序,建立统一的应急指挥机制,做好各监管部门预案的整合与衔接;适度扩大监测范围与样本量,增加地域性特色食品风险监测;加强对监测数据尤其是食源性疾病发病趋势及病因评价分析;组建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定期分析研判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

      必要措施

      坚持“严”字当头集中整治食品安全

      我省将针对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深化专项整治。继续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行动。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实施重点监管,尤其要加大对小餐饮的巡查和抽检力度。开展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农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食品企业外租厂房仓库、超市、学校等为重点,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治理、问题大整改;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提升工程,及时发现和查处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馆食品安全隐患;开展农药兽药残留专项整治;开展畜禽屠宰专项整治;开展调味品和餐具、食品包装材料专项整治。

      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依法加大打击力度,直至停产整改、取缔关闭;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有害物质、非法使用非食品原料、非法生产使用有害饲料、违规冒用乱用品牌标识、违反标准制售使用食品添加剂、违反资质要求从事生产经营等“三非三违”行为;对依法强制退出的企业实施跟踪执法,捣毁非法场所,彻底消除其再次从事违法活动的资本;对隐瞒食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等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严厉打击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等行为,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黑窝点”的清理整顿力度;继续深入开展针对“问题乳粉”、“地沟油”、“瘦肉精”等严重影响群众身体健康的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打击。

      落实责任

      规范企业行为强化政府和部门责任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工作统一负责。我省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对食品安全重大责任事故实行严格的“一票否决”制;加快推进市(州)和县(市区)政府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建设;主动查找、梳理监管边界交叉、职责不明和监管空白的环节或领域,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的全覆盖和无缝对接;加大各级政府财政对食品安全的投入。

      我省将出台《四川省食品生产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解决我省“两小”监管法规空白问题。将食品从业者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作为食品企业准入的硬性指标,防止不具备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采取严格日常监管、执法检查、约谈诫勉等措施,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自身管理、企业自检、源头管理和溯源等主体责任制度;完善餐厨废弃物的疏堵结合措施,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推广成都市、遂宁市在肉品、蔬菜等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方面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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